【原創】文/汐溟
當事人就劇本、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許可事宜達成口頭協議,未簽訂書面合同,也無微信、郵件或短信等證據證明就著作權許可相關事宜有過溝通,達成過合意,無法證明存在合同關系。如產生糾紛,能否提起民事訴訟?如何才能具備起訴條件?
案情
甲、乙口頭約定,甲授權乙使用其劇本改編攝制電影,授權費20萬元。乙將劇本改編成電影后仍未向甲支付授權費。甲提起訴訟,案由為著作權許可合同糾紛,訴請甲支付授權費。甲提供如下證據:劇本著作權登記證,用于證明甲系劇本的著作權人;委托創作合同,用于證明甲委托編劇創作劇本,編劇除享有署名權外,其余著作權均由甲享有;編劇聲明書,用于證明編劇已作出權利聲明,其只享有署名權,劇本其余所有著作權均由甲享有;劇本。
問題
僅有口頭約定,無法提供合同關系存在的任何證據,甲的起訴是否滿足起訴條件?
評析
主張法律關系存在的當事人,應當對產生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甲以與乙存在著作權許可合同為基礎,向乙提出支付授權費的權利主張,應該對雙方之間存在著作權許可合同關系承擔證明責任。能夠證明前述法律關系存在的基本事實通常是合同書,如無合同書也應提供微信聊天記錄、短信信息、電子郵件或者視頻、錄音等證據,用于證明雙方對著作權許可事宜有過溝通,雙方已形成合意,劇本著作權許可合同已經成立。雙方之間存在成立且生效的著作權許可合同,且就授權費金額及支付條件達成合意,甲向乙提出支付授權費的權利主張才具事實和法律依據,否則將承擔不利后果。但前述事實影響的是甲的訴訟請求能否獲得支持的問題,屬于實體審理的范疇。甲承擔的不利后果系對敗訴而言。甲的起訴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取決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甲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甲對本案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具體而言,劇本能夠證明著作權許可標的物,委托創作合同以及編劇聲明書能夠證明劇本著作權的作者以及權利歸屬,可以證明甲系劇本的著作權權利人。基于甲作為劇本權利人的主體身份,其有權基于合同關系提起合同之訴。能否證明是否存在合同關系不影響其對訴訟具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認定。此外,甲以乙為被告,被告主體明確;以著作權合同為事實依據提出支付授權費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具體;合同糾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圍,也未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管轄的規定。因此,甲的起訴符合起訴條件。
綜上,對于劇本、小說或影視作品的著作權許可合同糾紛,僅有口頭約定,無書面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合同關系,作品的權利人只需證明權利主體身份,也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參考判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終874號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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