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直播購物”逐漸成為主流消費方式,消費者雖能享受便捷服務,卻也面臨商品描述失真、缺斤少兩等問題。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消費者應如何正確維權?
^ 網絡截圖 與本案無關
近日,通川區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以實際行動踐行“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彰顯了“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司法作風。
2025年5月的一天,王先生在家刷短視頻,突然看到某主播介紹一款垃圾袋“5大卷390只”的促銷廣告,表示該垃圾袋是加厚免撕,并帶有艾草香味,王先生果斷以59.9元的價格下單,心想足夠用一年。
三天后,快遞如期而至,拆開包裝的瞬間,王先生就對薄薄的垃圾袋數量產生了懷疑。他仔細數了三遍:總共5卷,每卷62只,合計310只。“一點垃圾袋,還缺斤少兩?”王先生決定要跟商家較個真。雙方私下協商賠償無果后,王先生將該網店訴至通川區法院,要求退貨退款,并支付賠償款500元。
法院認為,王先生與某網店通過網絡平臺達成的垃圾袋購買協議,系合法有效的網絡買賣合同關系,某網店應當向王先生提供符合買賣合同約定的商品,但王先生實際收到的垃圾袋僅有310只,與某網店承諾的390只差異明顯,某網店的銷售行為構成欺詐,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最終,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某網店退還購物款,王先生不再退回所購垃圾袋。
“小商品缺斤少兩,看似事小,卻是在透支消費者的信任,破壞電商平臺的信譽,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挑戰了法律的權威”。在網絡購物中,消費者自以為買到優惠產品,實則掉入消費陷阱。
法官提醒,消費者在網絡平臺購買商品時,應保留好商品詳情、訂單截圖、聊天記錄等證據,可先與商家協商,不成則向平臺投訴,還可撥打12315向消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仍無法解決就可通過訴訟維權,讓不法商家受到應有的懲處。
供稿 | 綜合辦
審核 | 王滔
復核|王浠臣
簽發 | 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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