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購買自愿”原則,充分尊重了學生和家長的意愿,給予了他們更多的自主權。
▲資料圖:學生們在體驗同心擊鼓項目。圖/新華社
文| 余明輝
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兩個自愿”原則備受關注——學校開展校服選用工作要自愿,學生和家長購買校服也要自愿。此外,新規明確,非城鎮中小學校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和購買校服。
相比全國其他大部分地方,廣州此次明確的“校服購買自愿”政策,無疑具有創新性,其作用和意義不容小覷。但要讓政策真正惠及學生和家長,關鍵還在于落地落實。
以往,校服強制統一購買往往存在諸多問題,不但家長和學生沒有選擇的余地,加重家庭經濟負擔,還可能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而“校服購買自愿”原則,充分尊重了學生和家長的意愿,給予了他們更多的自主權。這體現了教育管理理念的轉變,從過去的行政命令式管理向服務型管理轉變,更加注重以人為本,關注學生和家長的實際需求。
這一政策的作用和意義,還在于有利于破除校服背后的利益鏈。在過去的校服采購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規范,一些學校與校服供應商之間存在著不正當的利益關系,不僅損害了學生和家長的利益,也破壞了教育的公平和公正。“校服購買自愿”政策的出臺,將打破這種利益格局,讓校服采購回歸到公平、公正、透明的軌道上來。
然而,現實經驗也告訴我們,“校服購買自愿”政策的落實,可能并不會一帆風順。不落實、弱落實、變相強制等現象還有可能發生。一些學校雖然表面上遵循“自愿”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通過各種方式暗示或強迫學生購買校服。
比如,學校在開展集體活動時,要求穿校服的學生才能參加;或者將校服購買與學生的評優評先掛鉤,讓學生和家長不得不購買。
對此,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多種渠道,如校園廣播、宣傳欄、家長會等,向學生和家長廣泛宣傳“校服購買自愿”政策,讓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與此同時,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校服選用工作的監管,定期對學校進行檢查和評估。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鼓勵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違反“校服購買自愿”原則的行為進行舉報。對于查實的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總之,期待地方有關方面共同努力,讓“校服購買自愿”的好政策真正落地,才能好事辦好,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環境。
撰稿 / 余明輝(價格鑒證師)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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