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問題少年在志愿服務中重塑自我
本報訊(通訊員楊曉偉 王延鑫)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一所中學的報告廳里,近200名初一學生就座準備聆聽法治課。一名身著紅色“志愿者”背心的少年穿梭在過道上,麻利地向學生們分發法治宣傳資料。
這名少年叫樂樂(化名),今年17歲。類似的公益活動他已經參加過很多次,對流程十分熟悉。在擔任公益志愿者前,樂樂曾是一個讓父母頭疼的問題少年。
樂樂初中畢業后沒有繼續讀書,而是選擇和一幫“朋友”混跡社會。2024年1月,在一起盜竊案中,樂樂負責望風,同伴則進入一家手機店盜竊財物。案發后,樂樂因涉嫌盜竊罪被移送南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案卷后,承辦檢察官錢曉磊發現,樂樂系初犯,犯罪情節較輕,悔罪態度好,符合從寬處理的條件。2024年10月,該院決定對樂樂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為了督促樂樂步入人生正軌,錢曉磊委托社工對樂樂的家庭情況進行社會調查,分析其違法犯罪的原因。
“樂樂的父母對他疏于管教,家庭教育方式以打罵、說教為主,對樂樂的內心需求關注過少。同時,樂樂的法治觀念淡薄,思想比較幼稚,為了所謂的‘兄弟義氣’加入犯罪團體。”找到癥結后,錢曉磊聯合社工,為樂樂量身定制了為期6個月的個性化幫教方案,推動樂樂轉變思想、改變行為。
用心幫教獲得明顯的效果。樂樂在法律學習中獲得了滿分,還多次主動參加公益活動。今年4月考察期滿,樂樂表現良好,被免予起訴。為了鼓勵樂樂,錢曉磊為他頒發了涉未公益訴訟觀察員的聘書,興奮的樂樂迫不及待地發了條朋友圈,曬起了聘書。
“現在樂樂有了新工作、新朋友,不再和之前的朋友來往了。”今年5月,錢曉磊給樂樂的父母打去電話,了解樂樂的最新情況,得知樂樂在一家奶茶店工作,經常主動參與家庭事務,樂樂的父母打心眼里感到高興和欣慰。(楊曉偉 王延鑫)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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