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雨后騎車摔死,女兒怒將路邊商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50多萬!商戶非常委屈,說:“她自己騎車摔的,關我啥事?”但萬萬沒想到,法院最終判決商戶賠錢……
這天上午,天空剛剛結束一場淅淅瀝瀝的降雨。年逾六旬的黃大媽(化名)像往常一樣,騎著自己那輛有些年頭的電動車出門采購生活用品。
雨后的街道彌漫著清新的泥土芬芳,可路邊的地面卻因為積水變得異常濕滑。
黃大媽小心翼翼地操控著電動車,盡量放慢速度,可是意外還是發生了!
電動車的輪胎突然在濕滑的地面上失去了抓地力,車身猛地一歪。黃大媽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整個人便狠狠摔在了地上。
黃大媽摔倒后,在地上掙扎了幾下,試圖站起身來,但很快就一動不動地躺在那里,臉色蒼白如紙。
附近的居民聽到聲響后紛紛圍攏過來,大家看著躺在地上的黃大媽,雖然心中滿是擔憂,卻都不敢貿然上前攙扶。
曾經社會上發生的一些扶人被訛事件,讓大家心有余悸。最終,有好心人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當救護車風馳電掣般趕到現場時,醫護人員迅速下車對黃大媽進行檢查。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黃大媽已經沒有了呼吸。
大家都感到十分納悶,電瓶車的行駛速度并不快,僅僅這樣摔一跤,怎么會導致失去生命呢?
就在救護人員準備將黃大媽抬上擔架時,其中一名醫護人員突然感覺手部一陣麻木,他驚訝地意識到事情并不簡單。
經過仔細檢查,大家這才發現,原來黃大媽其實是被電死的。
原來,黃大媽摔倒的位置附近有一根金屬管,由于雨后地面有大量積水,而上方一處裸露的電線接觸到了旁邊商戶門口的鐵皮棚,導致金屬管帶電。黃大媽摔倒時正好接觸到了漏電的金屬管,從而觸電身亡。
黃大媽的女兒得知母親的死訊后,悲痛欲絕。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她認為供電所應該對此事負責,于是要求供電所進行賠償。
供電公司在接到索賠要求后,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他們辯稱,經過排查,發現漏電的原因是其中一處商戶門口上方裸露的電線接觸到了鐵皮棚,才導致金屬管漏電,這與供電公司沒有直接關系。
黃大媽的女兒無奈之下,只好調轉矛頭,要求旁邊的商戶進行賠償。
面對這一要求,商戶當場憤怒地回懟道:“你能不能不要這么無理取鬧,她自己騎車摔倒的,這跟我有什么關系!”
黃大媽的女兒并未放棄,她毅然將商戶起訴至法院,要求商戶賠償52萬元,以彌補母親離世帶來的巨大傷痛和損失。
那么,法院會怎么判呢?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供電設施產權歸屬與事故責任承擔有著緊密的聯系。
在本案中,法院調查取證后發現,漏電的部位位于商戶的表后線上。這意味著該部分供電設施的產權歸屬于商戶。
按照規則,誰擁有供電設施的產權,誰就應當承擔因該設施發生事故后的法律責任。
商戶作為表后線供電設施的產權人,有責任對其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其處于安全狀態。雖然商戶聲稱這段電線是供電局整改電表時重新安裝的,且如今線路老化漏電與自己無關,但這并不能免除其作為產權人的責任。
在法律上,產權人不能以設施的安裝主體或老化等原因來逃避因設施漏電導致他人傷亡的賠償責任。
由于漏電部位不在供電公司產權范圍內,所以法院認定供電公司無需承擔責任。這符合法律關于產權與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即供電公司只對其擁有產權的供電設施承擔相應的管理和維
這起悲劇令人痛心,黃大媽的離世給其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痛。從這起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個人還是相關單位,都應當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如果在法院門口摔死了,法院賠錢嗎????
也有網友說,應該說,如果是自己私自接電,那應該商鋪負責任!如果沒有私下接電,應該由供電所負責任!
還有網友說,觸電死亡的話法院判得沒錯。表后屬于用戶資產,跟家里電線破損漏電一個道理。
那么,你對此事怎么看呢?
(來源:都市故事說,江西廣播電視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