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溪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非訴審查案件,經過法官耐心釋法說理,被處罰人主動履行了繳納罰款義務,行政機關撤回審查申請,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據了解,此前花溪區某行政機關接到12345平臺舉報投訴稱某酒店存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與工商營業執照不相符、從業人員無健康合格證明的違法違規情形。經行政機關調查,該酒店系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李某在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經營酒店,并安排未獲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直接為顧客服務。
針對該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人未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因其未繳納罰款,行政機關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強制執行審查申請。
該案受理后,本院依法召開聽證會,組成合議庭對該案件的合法性予以審查,合議庭認為該行政處罰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經過法官詳細的釋法說理,經營者李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和法律后果,聽證后積極主動聯系行政機關繳納罰款,行政機關隨即撤回了該非訴執行審查申請。
此案的高效化解,是我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和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的生動實踐,不僅高效解決行政糾紛,也減少了當事人訴累。下一步我院將持續探索創新行政爭議化解機制,為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服務區域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陳毓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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