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印發部分案件民事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要素式兩狀”示范文本的應用工作,近日,泰州中院聯合泰州市司法局開展了“兩狀”示范文本推廣應用實務培訓及先行調解工作培訓。靖江法院聯合靖江市司法局、泰州市律師協會靖江分會、靖江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組織全市律師、法律工作者與立案庭全體人員、業務部門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共121人在靖江法院分會場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分為上午和下午兩場,重點從示范文本的必要性、應用現狀、應用要求等多個方面,詳細闡述了要素式文書模板的優勢及發展前景,并結合具體案例詳細講解了如何正確使用示范文本,同時介紹了當前示范文本應用比較好的經驗做法。會議中也指出了當前要素式文書模板的應用率總體呈增長態勢,但訴狀的應用率又遠遠高于答辯狀,基層法院仍需努力推進兩狀在實踐中的應用,通過開展特色宣傳、業務培訓、探索智能AI應用提高示范文本的應用率。
培訓還從先行調解的總體情況、相關規定與具體流程、實際成效與當前發展狀況、典型實例等五個維度,深入剖析了先行調解的內涵及其發展歷程。重點對先行調解工作的執行步驟進行了清晰的講解,并引用實際案例來展示現階段比較成功的實踐經驗。
此次培訓讓法律從業者們對“兩狀”示范文本有了更加深刻詳盡的了解,有助于提高法律文書的規范性和專業性,為打造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開展要素式示范文本的應用,是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中國特色多元解紛機制的重要舉措。下一步,靖江法院將以此次同堂培訓為契機,帶頭學深用實,當好應用示范文本的“踐行者”,將示范文本工具效應最大化,使之成為提高審判效率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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