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號,一則四川綿陽游仙區的村民人在上海打工,家里的房子卻被當地鎮政府“誤拆”的新聞,沖上了全國的熱搜。引發大家強烈的關注和討論,為什么在房主不在家,沒有經過任何事情的溝通還有通知之前,就進行房屋的強拆呢?這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綿陽游仙區當地的村民老楊和愛人遠在上海打工,由于已經和兒子分戶,他和妻子平時在家的時候,就住在他名下的房子,由于長時間沒有在家,他安裝了監控,時不時看看家里的情況。但偶然發現自己的舊房子正在被一伙人用挖掘機進行拆除,并且以極快的速度就將老房子夷為平地。老楊和愛人在發現情況以后,馬上從上海趕回老家。
看到面前的一片雜亂,老楊怎么也想不到,為什么同一片區域,拆掉的只有他們一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媒體就老楊老房子被強拆一事,咨詢了綿陽游仙區信義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得到的回復是,是施工方的工作人員搞錯了,以為老楊的舊房子已經之前得到的“經濟補償”,所以對老楊的舊房子進行拆除,這是一場誤會。對于當地鎮政府的回應,老楊極力否認,真實情況并非如此。
老楊說他和兒子早就分戶,舊房子就是在他的名下,自己還有房產證可以證明。他認為鎮政府相關人員的做法是違法。當時在監控里面看到有人在拆他的房子,他第一時間就打電話聯系所在村子的干部,詢問為何要拆掉他的房子,但村干部表示并不清楚,也沒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后來他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警方經過查詢以后,告訴老楊,他的房子是交通局安排拆的,因為老楊所在的位置需要重新修路,但老楊之前沒有收到任何的協商通知,也沒有得到任何的經濟補償,對此,鎮政府表示是修路的施工隊搞錯了,屬于“誤拆”,對于這樣的說法,老楊回應是他所在的村小組只有他一個人的房子被拆了,肯定不存在誤拆,而是有人刻意這樣做。如果老楊的說法是事實的話,這不是誤拆就是實實在在的強拆啊?難道就如此霸道了嗎?
針對這個事情,有專業律師指出,當地在征收房屋之前應該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如果當地在沒有進行任何的協商和賠償到位的情況下,強行拆掉了老楊的房子,不管是強拆還是誤拆,組織拆除房子的單位都是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對此,老楊可以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法律責任。截止目前,當地沒有針對事情進行對外的通報,但即使這個事情是屬于誤拆,當地也應該給予應有的賠償啊,大家怎么看這個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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