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報道,在越南第十五屆國會第九次會議框架內,5月22日上午,國會聽取了關于3至5歲學齡前兒童學前教育普及的國會決議草案;關于對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以及在國民教育體系內教育機構接受普通教育的學習者免除或資助學費的國會決議草案等的呈文和審查報告。
據政府在國會常務委員會第44次會議上提交的呈文,在對現行規定進行審查的基礎上,除了法律現行規定中已明確享受免學費、不需繳納學費及獲得學費資助的對象外,決議草案還補充了一些法律尚未全面規定的對象,包括:在教育機構就讀的5歲以下學前兒童,以及在教育機構就讀的高中學生和接受普通教育課程的學習者。
據決議草案,國家將對在民辦、私立教育機構就讀的學前兒童和中小學生提供學費資助,以保障受教育權,體現制度的優越性;同時鼓勵非公立教育的發展,推動教育社會化。該政策預計自2025-2026學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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