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上海市民殷女士(化名)通過長期合作的“保險代理人”趙某,支付1200元參加了為期8天的所謂“星恒保險代理上海(總部)公司越南游”。旅途中,一行人被安排至各路購物場所,殷女士花費超3萬元購買所謂“越南特產”。可等回到上海,殷女士查到收款方竟全是國內公司,懷疑自己被坑,遂希望退款。
公司補貼?“保險代理”召集客戶越南游
殷女士曾在自稱“保險代理人”的趙某處買過多份保險,“之前,趙某就一直邀請我參加他們組織的一些國內游,但我都沒什么興趣。”
直到今年4月8日,趙某發(fā)朋友圈顯示:“本月23日越南8天7晚本人帶隊想去的抓緊報名……”殷女士很感興趣,向趙某詢問情況。
在殷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中,趙某表示:“后面幾天有四個購物店,沒有強制性購物的,就是去了我買不買無所謂的。但是,進店要進的,然后前幾天是沒有購物店,就是我們玩景點。”
趙某同時表示:“一個人的費用是7000塊……因為就是帶購物店的,旅游公司呢,7000塊一個人的費用他會貼個2000多塊錢,然后我們自己公司呢,也是看客戶的。客戶(保險)購買金高的,就每個人出1200元,剩下的公司幫客戶出。”
殷女士聽后覺得很心動,便按照趙某要求向其微信轉賬1200元,出行前的相關旅游事宜、注意事項等也一直是和趙某對接。
4月23日,殷女士按照趙某的通知,到機場集合后飛至越南,“這些游客基本都是趙某他們公司的保險客戶,也有他們公司的業(yè)務員,趙某也全程陪同我們一起。”殷女士表示,最后到越南的有30人左右。
“其實我起初一直都不清楚趙某的具體單位是哪家保險代理公司,因為很多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她都代理。”殷女士告訴記者,直到在行程中,看到酒店里面設置活動展牌上有“星恒保險代理”LOGO,還安排了一場“星恒保險代理上海(總部)公司越南游紅酒答謝宴”,介紹了一些‘星恒保險代理’的業(yè)務活動,“我才知道,原來這趟越南行程是這家‘星恒保險代理’召集客戶參加的。”
越南國營?一查收款方卻是注冊在國內
那么,越南游的體驗到底如何呢?
殷女士回憶,行程的前幾天的確是去了胡志明市、美奈、芽莊的景點,只是所住的酒店較為簡潔,安排的餐食也比較基礎,“護照統(tǒng)一收在地陪那里,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自己去逛什么地方,只能跟著團走。”
“從第四天開始,就安排購物了。”殷女士表示,一行人先是去了一個賣珊瑚的展館,但大部分人都“摒牢”沒有下單,“后面已經耗了快3個半小時了,很多老人也快累得不行了,保險代理公司的人跟導游說要求先出去,我們才坐到車上。”
讓殷女士印象深刻的是,上車后當時負責他們那輛車的地接導游臉色很差,“他說他們公司老板當天在巡視場地,說老板就罵他賣得不好,讓他站在那里看了半小時別人開單。他還說你們這種人均應該要有7000塊的買貨的指標的,這幾天都要買。”
“購物的第二天早上,又去了一個賣硨磲和沉香的地方。”殷女士表示,當時她在熱情推銷下,看中了一個號稱是硨磲做的鐲子,“我也想著,我們萬一又沒下單,等下上車又要很難看。我就跟銷售說你鐲子要2萬多,是不是能夠便宜點,銷售說‘我們是國營單位的,你見過國營單位能打折嗎?’那我想想也正常,就準備付款。”
殷女士回憶,付款時,銷售讓其把定位關掉,“說如果不關定位付不出這么多錢,我就關了,然后就付了,我也的確沒看付到哪里。”最終,殷女士消費了20771元買下了鐲子。
當天下午,殷女士一行又去了一個售賣床墊的購物點,“他們說越南的床墊比其他國家的賣得便宜,還說國內有售后,五年后如果壞了還能換新。我就又腦子一熱,花11990元買了個石墨烯乳膠床墊。”
“購物的第三天,又去了一個賣藥品的地方。”殷女士表示,“他們說,他們那邊的安宮牛黃丸、片仔癀和國內的不一樣,他們的方子比我們的更好。”在這個購物點位,殷女士花1800元購買了一盒片仔癀。
之后,一行人還來到一個賣珠寶的購物點。殷女士看到房間里進來了一個花襯衫的人,左手戴勞力士,右手戴滿天星,自稱是珠寶店老板的孫子。
殷女士回憶,這位“珠寶店主之孫”,說自己要參加東方衛(wèi)視5月19日的“全國十佳青年”評選,希望大家給他投票,還說一會兒有小禮物送給大家,并轉手安排了一位“設計師”上臺講解珠寶。
“這設計師也是拿出了兩塊玉,說這個就是老板的孫子設計的,得了獎,款式已經被周大福買了,周大福要賣好幾萬。這時,這個自稱珠寶店老板孫子的人又出來了,手上只拎了幾個小袋子。他問我們說,19號的投票還記得嗎,你們相信我的話舉手。”
殷女士說,當時,“珠寶店主之孫”就從舉手捧場的人中挑了4個人上臺,“他打開袋子,拿出設計師介紹的玉,說他這邊只要一萬,還說讓上臺的人打開微信付款碼‘看看誠意’。有一個人就直接掃掉一萬,還有人微信錢不夠了掃不了,他就讓那個上臺的人和導游借一點。”
“我在這家倒是沒買東西,最后這個店里的人也說我們簽單結束,可以走了。但是現(xiàn)場有被掃了錢的人覺得,這不是個測誠意的互動游戲嗎,怎么不退回款項,變成真的買玉了,和商家發(fā)生了糾紛。最后掰扯了好一陣才發(fā)車。”殷女士表示。
殷女士告訴記者,回國后,她翻看自己的付款記錄,卻發(fā)現(xiàn)手鐲的收款方“東興祥越貿易有限公司”,床墊的收款方“青羊區(qū)金桂商貿部(個體工商戶)”,片仔癀的收款方“錦江區(qū)越夢商貿部(個體工商戶)”均為注冊在國內的公司或個體工商戶。
“他們不是說是越南國營、越南特色嗎?怎么是國內商戶收款?”滿心疑惑的殷女士越想越不對勁,決定退款。
誰在代簽?合同上的“代表”游客并不認識
“我找到趙某聯(lián)系退款事宜,趙某給了我一個聞某的聯(lián)系方式,說這個聞某是旅行社老板,讓我聯(lián)系他協(xié)商。”殷女士告訴記者,一開始這位聞某表示可以解決,可后面突然又以各種理由表示為難。殷女士表示,因要收集證據(jù),她向趙某索要合同,才第一次看到合同具體內容,“我也是那時才知組團旅行社原來叫‘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而且合同上寫的每個成人的旅游費用其實才2599元。更奇怪的是,和旅行社簽合同的‘甲方’并不是什么保險代理公司,而是那個聞某。而且雖然合同上附了所有旅客的名字、護照號,但我們的手機號都填的是這個聞某的手機號,我直到要退款才知道有這么一個人。”
不過,記者注意到,企查查上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欄均無聞某。
“如果聞某是旅行社的員工,那不就變成旅行社自己和自己簽協(xié)議了?”接受殷女士委托代為進行投訴、維權事宜的王先生(化名)對此感到疑點重重。王先生告訴記者,在他和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交涉的過程中,面對他的追問,旅行社表示,聞某不是旅行社的人,是保險代理公司的人。
“這個聞某到底是誰?在并無旅客委托書的情況下,是怎么能進行代簽操作的?”這下,王先生更不解了。
5月20日上午,記者聯(lián)系了上述旅游合同的經辦人,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一位沈經理。沈經理向記者表示,旅行社已經在積極處理協(xié)商退款問題,并透露聞某的確是他們公司的人。
那么,如果聞某確系旅行社的人,為何是旅行社的人和旅行社分別作為甲乙方簽合同,合同內容有無提前給游客看過?游客的轉賬為什么沒有直接轉給旅行社而是由所謂的保險代理人收取?在越南買的所謂“特產”又為何是國內的收款方?對此,沈經理表示需由專人回復記者,截至發(fā)稿,旅行社暫無人向記者進行正式回應。
5月20日下午,記者在浦東新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執(zhí)法大隊反映情況時,又了解到,據(jù)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方面最新反饋執(zhí)法大隊工作人員,該“聞某”是和旅行社長期合作的一位人士。
碰到“李鬼”?星恒保險代理稱沒辦過該活動
保險代理人召集客戶出游,也收了旅行款項,合同里為何沒有這個保險代理公司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個說不清身份的聞某?5月20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浦東新區(qū)的星恒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地詢問情況,得到的答復卻出乎意料。
星恒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系統(tǒng)內并無名為趙某的業(yè)務員,經系統(tǒng)查詢,殷女士也不是他們的客戶。該公司工作人員又當著記者面,在“保險中介云”平臺,用殷女士方面提供的趙某姓名及身份證后四位進行“保險中介從業(yè)人員”查詢,試圖查到這位趙某實際所在的公司,結果平臺內壓根沒查到有這一保險中介從業(yè)人員。
“投訴人所說的越南游,我們公司從未組織過。我們即便邀請員工或客戶旅游,也會通過正規(guī)招標流程,由公司和專業(yè)旅行社簽訂協(xié)議,協(xié)議上會加蓋公司公章,不可能是通過個人去簽協(xié)議。” 星恒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還指出,從殷女士方面提供的答謝宴現(xiàn)場照片來看,展板上對于公司名稱的敘述就有很大的問題,“我們是叫星恒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從來沒有‘星恒保險代理上海(總部)公司’這樣的提法。”
星恒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方面表示,對于這種冒用公司名義組織活動的行為,公司非常重視,保留追訴的權利。
那么,趙某本人如何定義自己的身份呢?5月20日,記者撥打趙某電話后,剛表明記者身份,趙某就掛斷了電話。
執(zhí)法部門:旅行社與游客達成退貨退款協(xié)議
“這也太亂了,如果說不是這家保險代理公司召集的活動,那到底是誰把這群中老年人往外送?這萬一有什么情況,游客或者家人找誰去?”王先生覺得“細思極恐”。
王先生的擔憂不無道理。在社交媒體上,一名自稱參加某“保險團”至越南游的網(wǎng)友曾發(fā)帖表示,其在酒店摔倒,腳部受傷。因是和保險(代理)公司出來的,網(wǎng)友遂和團內保險(代理)公司的人溝通,誰知對方卻推脫表示,這趟旅行是業(yè)務員私自組織客戶來的,有責任和問題找旅行社,和保險(代理)公司一點關系沒有。
事實上,保險代理公司以“回饋客戶”名義組織的出境游購物亂象,也已屢屢被媒體所曝光。
針對殷女士的遭遇,5月21日,浦東新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執(zhí)法大隊方面回應,經核查: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為本次行程的組團社,該旅行社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L-SH-CJ100009)),另外該社也出示了本次行程所簽訂的合同,合同簽訂雙方為聞某(游客代表)和瀛寰薈(上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內有本次行程31名游客的身份信息和具體行程。
另經了解,旅行社與當事游客已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達成協(xié)議,將積極協(xié)助游客進行退貨退款,5月21日上午,游客所有款項均已到賬。
同時,執(zhí)法部門也提醒廣大游客,在報名參團前要保持冷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要找《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都齊全的旅行社,游客也可通過“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公眾號或“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平臺”查詢旅行社、導游資質;二是必須要簽訂旅游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對于行程安排、明確注意事項和權利義務的約定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shù),同時要妥善保管合同;三是購物前必須要保持冷靜,理性消費。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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