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諒山省(L?ng S?n)警方聯合公安部、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公安廳,依法對一個涉嫌非法傳銷的犯罪團伙展開收網行動,共逮捕12名犯罪嫌疑人,罪名為“違反多層級直銷管理規定”,根據《越南刑法》第217a條進行立案調查。
經初步調查,該犯罪團伙以多層級直銷模式運作,規模龐大,跨地域、跨國界活動,涉及越南多個省市及馬來西亞、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等地。主要頭目來自中國臺灣、中國大陸以及越籍華人。
警方逮捕了多名嫌疑人并搜查了多處地方
據警方披露,該組織由黃某(47歲,中國臺灣籍)擔任Ame Global公司總裁,直接負責運營銷售“牛樟芝”(Ng?u Ch??ng Chi,又稱“臺灣國寶”)的傳銷網絡。該產品被宣傳為保健食品,具有養生功效,并能為參與人員帶來財務增長收益。
Ame Global總部設在中國臺灣省高雄市(TP Cao Hùng),在越南設有子公司——胡志明市第七郡新福坊(Tan Phú)WIN ALL貿易有限公司。該組織推行所謂的“消費增值”模式。
具體操作方式為:參與者通過介紹人的鏈接,在網站 www.ameglobal888.com注冊賬戶,繳納約15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4160元)作為入門費,獲得一份名為“牛樟芝”的產品。后續加入者則按照二元制結構發展,每人名下分為左右兩支,每支最多可擴展至20層。
多層級營銷體系的產物
參與者投資后即可每日獲得全球銷售額10%的傭金(上限為1000美元,約合2600萬越南盾),無需推薦新人加入。此外還可獲得“補倉獎”,即從其下方兩支各20層成員的收入中抽取5%。
最初始的發起人(F0)擁有三個直系層級(F1、F2、F3),將分別獲得F1收入的50%、F2的30%、F3的20%。還有其他獎勵如領導獎金(14%)、培訓中心獎金(5.5%)、領導分紅(28%)等。
警方查獲了證據的倉庫
據調查機關統計,自2024年4月至今,黃某所領導的傳銷體系已發展超過9000名會員,其中包括逾7000名越南人、約2000名馬來西亞人及來自中國臺灣、中國大陸的成員。通過核查相關賬戶系統,警方發現涉案資金交易總額高達數千億越南盾。
此次執法行動中,警方在多地同步開展搜查,繳獲車輛1臺、電腦6臺、手機14部、85箱共計近15000個空藥盒、2000多瓶來源不明的“牛樟芝”產品、35000多張標簽,以及大量用于加工產品的設備和文件資料。
本次被捕的12名嫌疑人分別是:
- 吳有塔(Ng? H?u Tháp,51歲)
- 凌氏垂蓉(L?ng Th? Thùy Dung,45歲)
- 劉國玉(L?u Qu?c Ng?c,42歲)
- 陳振權(Tr?n Ch?n Quy?n,37歲)
- 譚偉盛(?àm V? Th?nh,37歲)
- 徐佩瑤(T? B?i Di?u,32歲)
- 潘俊峰(Ph?m Tu?n Phong,41歲)
- 宋氏紅簪(T?ng Th? H?ng Th?m,43歲)
- 金永豪(Kim V?nh Hào,40歲)
- 譚妙發(?àm Di?u Phát,36歲)
- 童氏明勝(??ng Th? Minh Th?ng,43歲)
- 阮登北(Nguy?n ??ng B?c,50歲)
目前,諒山省公安廳正在進一步擴大偵查范圍,并呼吁所有與此案有關的受害人和相關人員盡快主動聯系報案。
關于“違反多層級直銷管理規定”罪的法律規定:
1. 若有人組織多層級直銷經營活動,未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或超出許可范圍從事直銷行為,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不構成《刑法》第174條(詐騙罪)或第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規定的,處以罰款5億至10億越南盾,或判處最高3年的改造監管,或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
- 曾因相同行為被行政處罰,或曾因此罪被判刑但尚未撤銷前科記錄;
- 非法獲利金額達2億至不足10億越南盾;
- 對他人造成損失達5億至不足15億越南盾。
2. 若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則處以罰款10億至50億越南盾,或判處1至5年有期徒刑:
- 非法獲利金額達到或超過10億越南盾;
- 對他人造成損失達15億越南盾以上;
- 參與網絡人數達到100人及以上。
3. 此外,違法人員還可能面臨附加處罰:罰款1億至5億越南盾,禁止從事特定職業或工作1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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