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想不到好久不見的恒大居然又有新消息了:這次恒大被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罰款2000元。處罰原因是恒大存在不支付停工停產員工生活費的情況。
偌大一個公司只罰款2000元,不得不說,傷害性不大諷刺性極強!一個停工停產的員工,估計一個月至少也需要2000塊錢的生活費了吧。
這名網友追問,這個處罰是在要求恒大補償員工生活費之后另外的罰款?還是只是對恒大罰款2000的一罰了之?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報道,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支付停工停產員工生活費的情況,被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罰款2000元。
處罰事由顯示,經12345政府服務熱線群眾反映,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不支付停工停產員工生活費的情況。 認定的事實:該單位未按照《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的要求支付勞動者勞動生活費。
對此,有諸多網友表示不解,認為2000元不痛不癢,難以對企業起到震懾作用。
- 值得關注的是,這個罰款2000元是有法理依據的。
據公開信息,勞動監察對拖欠工資的罰款標準主要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勞動合同法》,具體如下:
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資報酬。如果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需支付差額部分。
加付賠償金:若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將被責令按應付金額的50%至100%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例如,拖欠1萬元工資可能需額外支付5000元至1萬元。
以下是可以進行罰款的對應法規:
若用人單位拒不改正,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可能被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若用人單位無理抗拒、阻撓監察,或隱瞞事實、出具偽證、隱匿證據,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當然,各地可能有具體實施細則,可以參考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相關規定。
從廣州當地人社局處罰恒大2000元來看,這顯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而且,處罰最高也不能超過20000元。
這不禁讓人聯想,為何很多企業敢對員工工資拖欠,就是因為違法成本過低。
當然,從發放工資是否正常,就可以基本評估一個企業經營是否良性,對于打工人而言,要學會及時避坑,及時止損。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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