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零容忍”
發現一宗,查處一宗!
近日,東莞多鎮街
依法拆除了一批違法建筑
01
中堂
近日,中堂鎮拆除蕉利村東坊舊村二巷一宗違規施工農房,拆除模板面積約30平方米。據了解,該農房未按照報建審批的圖紙進行施工,存在違規懸挑行為。
據了解,中堂城管分局工作人員定期深入各村(社區)開展相關政策宣講及巡查。
工作人員在巡察中發現,轄區內一地存在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建設鐵皮篷房的現象,涉事人積極配合現場恢復工作,拆除違法建設面積約60平方米。
鎮內某企業存在擅自搭建彩鋼棚行為,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經執法人員耐心勸導,企業負責人主動配合整改工作,對違法搭建的彩鋼棚進行了自主拆除。
▲整改前
▲整改后
中堂還利用無人機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進行高層防控,對轄區內某超報建面積建設農房實施聯合執法,拆除模板面積約30平方米。
在無人機巡檢中發現,轄區內某企業存在違規搭建彩鋼棚行為,執法人員到現場查看后,發放《責令停止違法建設決定書》,要求企業限期自行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02
高埗
除了中堂鎮,高埗鎮也利用無人機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進行高層防控,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的立體防控體系。
近日,在無人機巡航畫面與地面巡查的精準鎖定下,高埗鎮一處藏匿于企業廠區未批先建、占地540平方米的違法鐵棚被依法拆除。
據悉,2025年以來,高埗鎮經航拍發現并拆除新增違建12宗,拆除面積共3500多平方米。
03
黃江
近日,黃江城管分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位于星光社區星旺街一處建筑物存在違法建設行為,其報批建筑層數為四層,實際建設層數為六層半,屬于違法加建。
鎮政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當事人發出《強制拆除通知書》,并聯合市城管局、鎮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對違法建筑物進行拆除,拆除面積430平方米,嚴厲打擊頂風作案的違法建設行為。
04
違建小知識
01
什么是“違建”?
違法建設是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建設的建(構)筑物,主要類型有:
1、未批先建。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的建(構)筑物;
2、超標建設。指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超出審批范圍(如面積、高度、層數等)建設的建(構)筑物,如私自加層、擴建陽臺、占用公共空間等。
02
違建有什么危害?
1、安全隱患突出。違建多未按標準施工,結構及消防隱患嚴重,易導致坍塌、火災等安全事故;
2、破壞城市規劃。違建擾亂城市空間布局,損害市容環境,降低城市發展品質;
3、侵占公共資源。違規占用道路、綠地、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間,侵害公眾利益,影響日常生活;
4、破壞社會風氣。違法建筑的蔓延,無形中助長了歪風邪氣,一些人頂風建房,阻撓拆違,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05
法律鏈接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違法亂搭亂建
不僅影響環境整潔,侵占公共資源
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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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東莞陽光網,水鄉中堂、高埗步步高、寫意黃江
編輯 | 章和
中新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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