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對和平縣大壩鎮“5·13”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函文顯示,5月13日17時許,在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一平整工地爆破作業時發生一起致1人死亡1人受傷的一般事故。
根據有關要求,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和平縣人民政府需具體落實四項督辦事項。
函文全文如下——
關于對和平縣大壩鎮“5·13”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和平縣人民政府:
5月13日17時許,在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一平整工地爆破作業時發生一起致1人死亡1人受傷的一般事故。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河源市工礦商貿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3號)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具體落實以下督辦事項:
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5月19日
(信息來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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