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2022年8月7日發布的對“關于對學校和教師做雙減教育考核制度調整的建議”的答復中提到:落實課后服務經費保障,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實課后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經費主要用于參與教師和相關人員補助,把補助實實在在發放到教師手中,激發教師參與課后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文件規定,實施課后延時服務的義務教育學校可以通過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方式籌集經費并給予參與課后延時服務教師不低于一定標準的補助。有些經濟發達地區是由地方政府承擔財政補貼,絕大部分地方都是分學期或學年向參加課后延時服務的學生收取。
之前有位江西的學生家長在我相關文章底部評論區里留言(如上圖所示),說孩子初三下學期第一次交了延時服務費500元,第二次交了將近1000元,第三次交了780元,一個學期總共交了將近2280元的延時服務費。初三畢業班學生的中考在即,就算除去參加中考所需的食宿費之外,也要不了這么多的延時服務費。
義務教育“雙減”政策明確提出初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以開設自習班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晚自習。既然義務教育初中階段可以開設晚自習,那給予參與晚自習坐班或輔導的老師一定的補助就是理所應當的了。盡管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有償課后延時服務和有償晚自習得到了明確并且也可以按規定收取費用,但需要合理收取。
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課后延時服務收費以及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課后延時服務收費和晚自習收費應該是在教育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監管下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核算定價,堅決杜絕并要嚴厲打擊借機亂收費,更不能任由學校或家委會隨意收取。初三畢業班下學期還收取這么多延時服務費?這就是不合規亂收費了。
教育部等四部門2023年12月底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五個“嚴禁”,其中之一是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專門強調學校為學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服務不得納入課后服務范圍。很明顯,如果對這些不得納入課后服務范圍的服務收取費用就是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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