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張爽)“目前,四川省已經不再要求外賣送餐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所以體檢機構也不再接待外賣員做健康證體檢。”5月22日,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從四川“成都12345”以及四川省內承擔從業人員預防性體檢的多家醫療機構處證實。
去年11月開始,四川省嘗試全省的外賣送餐人員、售賣預包裝食品的工作人員不需要辦理健康證就能上崗,同時,體檢機構也不再接待外賣員做健康證體檢。
但與此同時,據總臺中國之聲報道,外賣平臺公司卻表示,他們沒有接到相關通知,仍要求外賣員辦理、上傳健康證,否則會被限制接單。報道后,四川省市場監管局與多個外賣平臺負責人溝通并重申入職體檢不等同于健康證體檢,體檢機構可對外賣員出具健康證明或體檢結果,但不辦理健康證。
正在等紅燈的外賣員。“人民網上海”微信公眾號 圖
能對外賣員出具健康證明,但不辦理健康證,二者是等效的嗎?
“健康證明與健康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法律效力和適用范圍等方面均存在差異。”5月22日,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健康證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等工作的上崗人員必須持有的證件,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一般需一年一審;而健康證明指身體沒有任何疾病問題,可以從事正常工作單位的工作,在入學、入職等場合一次性使用或作為短期證明,法律效力較低。
四川省衛健委也曾發文解釋,“健康證”,即“從業人員預防性體檢合格證”,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從業人員預防性體檢工作的通知》(川衛規〔2023〕2號)文件規定,包括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等九大類人員,需要進行預防性體檢。
那外賣員又是否屬于“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呢?四川省衛健委在上述文章中表示,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監總局令第31號)第十九條“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并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避免送餐人員直接接觸食品,確保送餐過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的規定,美團等外賣送餐人員不屬于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人員,不屬于需要辦理從業人員預防性體檢合格證的群體。
“健康證的核心功能之一在于篩查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確保特定領域的從業人員不攜帶傳染性疾病。隨著全國外賣‘食品安全封簽’的推廣,理論上可以避免外賣員與食物發生直接接觸,因此取消外賣員需持健康證上崗的要求,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也是四川‘簡政便民’的一種舉措。”張勇向記者解釋。
記者了解到,目前,四川省內辦理健康證,在正式體檢前,個人需要通過線上或線下進行預約,提供身份證原件、有效工作證明原件(蓋公章)及工作單位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復印件(蓋公章)等材料,證件齊全并經平臺審核通過后,才能按照預約時間進行體檢。體檢結束,3-7個工作日后才能取到證件。
不過張勇也表示,為外賣員減負的初衷是好的,但同時,取消強制辦理健康證后,相當于對外賣員的健康狀況監管失去了一個直接有效的抓手,因此,監管部門的管理以及平臺的培訓也要相應跟上,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制定嚴格規章制度,消除其潛在的公共衛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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