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全市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及監管的全鏈條管理體系,旨在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推動電動汽車普及應用。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根據《辦法》,鄭州市將按照“科學布局、適度超前”原則,分類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 居住區: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新建住宅需配建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
- 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快慢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
- 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公共停車場等:以快充為主的公用設施全覆蓋,鼓勵現有場站升級為超充站;
- 鄉鎮及農村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快慢結合的充電設施,補齊城鄉服務短板。
鄭州市計劃有序推進中心城區超充設施全覆蓋,新建公共場站需具備超充能力,逐步構建“城區—鄉鎮”多層次充電網絡。
《辦法》細化了市城建、資源規劃、住房保障、交通、城管等14個部門的職責分工。例如:
-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充電設施用地保障及規劃審批;
- 市住房保障局推動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
- 市城管局牽頭超充站建設及安全管理;
- 電力部門負責配套電網建設及并網服務。
- 同時,各區縣(市)政府需落實屬地責任,鄉(鎮)、街道將充電設施納入網格化管理,確保政策落地。
在建設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充電設施工程須符合國家標準,并通過鄭州市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備案。自用設施由電網公司直接報裝,公用及專用設施需經屬地審核。竣工驗收需嚴格遵循《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規范》等標準,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鄭州市將依托智能服務平臺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實時監測運營數據,并建立“僵尸企業”“僵尸樁”退出機制,動態清理閑置、離線設施,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辦法》對充電設施運營提出嚴格要求:運營企業需配備專業維護團隊,建立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制度,并投保安全責任險、火災險等。電費及服務費需明碼標價,鼓勵采用移動支付等便捷方式。
此外,政策還明確獎補資金申請路徑,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依據河南省相關文件申請財政支持,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鄭州市近年來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截至2024年底,全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已突破30萬輛。此次《辦法》的制定,是落實國家及河南省關于充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重要舉措,也是鄭州市打造“新能源友好型城市”的關鍵一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