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的王道士,本名王圓箓,又作元錄、圓祿,生于1849年,卒于1931年,幼時家貧,逃生四方。光緒初年,入肅州(今酒泉)巡防營為兵勇了;后離軍,受戒為道士,道號法真。
法真曾遠游新疆,約1897年至敦煌莫高窟,在窟南區北段,清理沙石,供奉香火,開始接受布施,兼四處布道募化,終有積蓄,遂于第16窟東側建太清宮道觀(后稱下寺、今三清宮)。
期間,王道士雇敦煌貧士楊某為文案,冬春間抄寫道經、以供發售,夏秋間甬道設案、接待朝山進香,并代寫醮(jiào)章,登記布施。1900年初夏,楊某在甬道內墻壁上磕煙鍋頭時,覺得有空洞回音,疑有秘室,告訴了圓祿。
接下來的五月二十五日半夜,他們兩個破壁探察,果然發現秘室,室內積滿寫卷、印本、畫幡、銅佛等,即后來蜚聲中外之莫高窟藏經洞。
王道士
王道士發現藏經洞后,徒步50里,趕往縣城去找敦煌縣令嚴澤,為了讓這位縣太爺重視,王道士還奉送了取自于藏經洞的經文兩卷。但這位嚴知縣不學無術,把這兩卷經文視為廢紙。
1902年,敦煌又來了一位新知縣汪宗翰。汪知縣對金石學很有研究,得到王道士的報告后,也曾親去現場察看,但僅留話讓王道士就地保存、看好藏經洞,自己揀了幾卷經文就走了,再無下文。
兩次無果,王道士仍不甘心,挑揀兩箱經卷,單槍匹馬、風餐露宿,冒著狼吃匪搶的危險,行程800多里,趕著毛驢到達肅州,找到了時任安肅兵備道的道臺廷棟。廷棟大人看到后,感覺經卷上的字寫得還不如自己,此事遂不了了之。
再后來,著名的金石學家葉昌熾擔任了甘肅學政,得知藏經洞之事后,頗感興趣,通過汪知縣索取了部分古物,但對于藏經洞的保護未置一詞。到1904年,甘肅省府下令敦煌檢點經卷就地保存,這一決定和汪知縣當初一樣。
至此,縣州省三級,王道士都上報到了,但都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王道士再也無計可施,只好斗膽給清宮的老佛爺寫了秘信。但當時大清王朝正在風雨飄搖之際,此等“小事”哪能顧得上?……
王道士
1907年,斯坦因(1862-1943,猶太人,原籍匈牙利,后入英國籍,曾四次中亞探險,重點是中國的新疆和甘肅)到來了,他通過宗教精神的交流將王道士打動,騙走大批敦煌文物。斯坦因自陳:“我用我那很有限的中國話向王道士述說我自己之崇奉玄奘,以及我如何循著他的足跡,從印度橫越峻嶺荒漠,以至于此的經過,他顯然是為我所感動了。”
后人分析,王道士當時把經卷賣給斯坦因的原因有三:
一、長達7年時間,他多次求助官方,且逐級上報,但無人過問,使他灰心;
二、為了藏經洞,他清掃了洞窟,修建了三層樓,并架設了木橋,需要用錢;
三、斯坦因說崇奉唐玄奘,其追求事業的精神感動了王道士。
當斯坦因把敦煌文物宣傳于全世界之時,當朝命官這才懂得了其價值,但接下來他們考慮的不是如何保護它,而是千萬百計竊為己有,遂一時偷竊成風,敦煌卷子流失嚴重,據說連醉心于壁畫的張大千也加入了破壞的行列。
1910年清政府作出決定,把剩余的敦煌卷子全部運往北京保存。但在運送途中,每到一處都必失竊一部分。大量經卷的散失,讓王道士非常痛心和和憤慨,因為他保管這么多年從未發生過這樣無故大量散失的情況。
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到莫高窟后,王道士對他說了一段令人深思的話,這段話在《斯坦因西域考古記》這樣記述:“說到官府搬運他所鐘愛的中文卷子致受損傷,他表示后悔當時沒有勇氣和膽識,聽從蔣師爺的話,受了我那一筆大款子,將整個藏書全讓給我。”
"蔣師爺"是斯坦因請的一個湖南助手,叫做蔣孝琬。這個助手是英國政府駐疏勒(今新疆喀什)代表馬繼業介紹給他的。
斯坦因
斯坦因之后,法國人保羅·伯希和(Paul Pelliot)和日本人吉川小一郎等也騙買大量經卷等文物。而王道士本人也曾以經卷能夠治病為由向附近居民售賣,把經卷燒成灰燼和水讓人吞服。
鑒于官府曾發話讓王道士就地保存、看好藏經洞,故王道士曾被視為文物流散的罪魁禍首。但也有人認為,敦煌文物的流失不應該把責任歸因于任何個人,這其實是歷史對那個時代的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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