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四普工作隊發現光緒三十四年(1908)減息告示碑。該碑位于沔城高中內,陰刻楷書,呈東西向,砌筑于水泥基座上。青石質,通高166.5厘米、寬64厘米、厚14.5厘米(碑身高148.5厘米)。
該碑雖暴露于野外117年,除右上角有部分磕損,大部分碑文基本完好,共計814字。從碑文可以看出,該碑為當時的沔陽州府所發布的正式通告,記錄了沔陽州典當業減息、裁革陋規的改革,通過劉知州的積極作為,上級支持,最終勒石公示。
光緒三十四年(1908),沔陽州典當業迎來重大變革。監利縣劉知縣,因政績優異,獲加七級紀錄四次獎勵,以同知銜調任署理沔陽州并兼理沔陽衛事務。
當時,漢陽府統轄的漢川、黃陂等縣典當月息已減至二分,而沔陽州仍維持三分,加之“到任規”“節壽規”等陋規,貧民負擔沉重。劉知州到任后深入調研,發現15家典當行中9家符合改革條件,其余也無阻礙。他隨即向上級稟明,提出減息至二分、裁革規費的方案。此提議獲湖廣總督張之洞批準,要求勒石公示于州衙大堂,自光緒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執行。
政令推行后,改革成效顯著,貧民贖當年省息資八九萬,典當行與百姓和諧共處;裁革規費讓商戶與官府實現“雙贏”。此次改革通過立碑固化政策,防止反復,是清末新政中規范商業、整頓吏治的生動實踐,既彰顯對民生的關懷,也展現了地方官員的治理能力,為研究清末地方政務與典當制度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光緒三十四年減息告示碑作為清末新政在地方落實的典型案例,此碑不僅承載著典當業規范與吏治整頓的歷史使命,更記錄了清代衛所從軍事屯田向民政、經濟管理轉型的重要過程,體現了行政資源整合的時代趨勢。
它的發現為此次文物普查的尾聲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是仙桃市文化遺產領域的新收獲。后期,市博物館將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歷史文化內涵,做好該碑刻的拓片和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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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仙桃市博物館
責編:周方婷
編審: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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