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根據商務部2020年第13號公告,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的反傾銷措施自2020年6月8日起繼續實施,期限為5年。因此,當前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25年6月8日到期。若反傾銷措施到期后不再繼續實施,將對對國內丙酮市場有何影響?
(一)反傾銷歷程
2008年6月8日,商務部發布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08年6月9日起5年。
2010年9月9日,商務部發布第54號公告,決定調整自韓國錦湖P&B化學株式會社進口丙酮的反傾銷稅率。
2014年6月6日,商務部發布第40號公告,決定延長實施該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6月8日起5年。
2019年6月7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25號公告,決定自2019年6月8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0年6月8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二)丙酮反傾銷政策解讀
丙酮實施反傾銷已持續17年,通過進口數據來看,目前丙酮進口量位居前四的國家和地區分別是沙特阿拉伯、泰國、韓國及中國臺灣。我國丙酮對原產于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臺灣的貨源實施反傾銷。近年來,新加坡及日本進口貨源明顯減少,而中國臺灣和韓國貨源雖實施反傾銷,但依舊對中國進口量較大,多以來料加工的模式進行交易。
(三)2020-2024年丙酮進口量按產銷國及地區對比
中國丙酮進口主要來自遠洋的沙特阿拉伯和近洋的泰國、韓國、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近五年來全球丙酮產能增長主要來自中國,因此國內丙酮對國外進口的依賴度極速下降。
圖1 2020-2024年度中國丙酮進口按國家及地區統計圖(萬噸)
數據來源:隆眾資訊
2024年,中國丙酮進口前四來源國及地區是泰國、沙特阿拉伯、中國臺灣、韓國。進口量分別為9.94萬噸、9.91萬噸、7.58萬噸、4.12萬噸,進口量占比分列31%、31%、23%、13%。
2020-2024年,中國丙酮進口來源結構變化甚微。近幾年,隨著國產貨源的不斷增多,進口商對于進口貨物的操作回歸理性,減少進口合約操作。2021年由于歐美極寒天氣,導致裝置開工走低貨源供應趨緊,東北亞部分貨源前往歐美套利,抵達中國的量減少。加之因為中國疫情防控導致船只難尋,2021年中國丙酮進口量同比下降11.94%。2022年3月浙江石化二期酚酮裝置順利投產后,內貿船貨至江陰的數量明顯增加,國貨話語權進一步提升。2023年-2024年,國內酚酮裝置產能突增,國產資源供應增多,進口貨源呈現銳減的趨勢。
近五年來,進口丙酮排名前四位的國家及地區是泰國、沙特阿拉伯、韓國和中國臺灣。2020年中國臺灣的進口量位居前列,由于中國臺灣貨源存在反傾銷,一般貿易貨源有所減少,因此從2021年中國臺灣貨源相應減少,沙特貨源不斷沖擊,攀升至進口第一大來源國。從2024年的進口數據看,進口量最大的是泰國,沙特阿拉伯居于第二的位置。
(四)2020-2024年丙酮進口量按貿易方式分析
2024年,中國丙酮進口貿易方式以一般貿易、進料加工貿易為主。其中一般貿易方式貨物是主要進口貿易方式,其次為進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易方式寥寥。
圖2 2020-2024年度中國丙酮進口按貿易方式統計圖(萬噸)
數據來源:隆眾資訊
2024年,中國丙酮一般貿易方式進口量19.73萬噸,占總進口量的61%。進料加工貿易進口量12.60萬噸,占總進口量的39%。
國內丙酮進口方式以一般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貨物為主,占比較高。一般貿易方式貨物多集中于華東沿海區域和華南地區。進料加工貿易貨物主要以異丙醇、MMA工廠核銷為主。
(五)2020-2024年丙酮進口量按收發貨地分析
2024年丙酮進口以廣東、江蘇、重慶、山東、上海、浙江等省市為主。2024年進口量較2020年相比發生較大轉變,從2020年江蘇省是進口量最大的省份向廣東省成為最大進口省份過渡。2024年廣東省成為第一大丙酮進口省份。由于華東地區國內產能激增,江蘇省丙酮進口量下降,部分貨源由內貿代替。重慶市有MMA的生產企業,對丙酮的需求量逐年遞增,因此進口量已攀至三甲的位置。
圖3 2020-2024年度中國丙酮進口按收貨地統計圖(萬噸)
數據來源:隆眾資訊
2020-2024年數據顯示,丙酮進口收貨地發生較大變化,從原來的華東地區進口集中向華南地區轉移。隨著華南一帶下游裝置的不斷上馬,華南地區對丙酮的消費量提升,尤其是MMA行業的擴張,對丙酮的消耗增多,除了消化國內資源外,還需要進口資源填補缺口,因此華南地區進口量明顯增加。華東地區同樣作為中國丙酮的傳統消費地,且有便利的港口存儲條件,商業罐區多集中于此,利于進口操作。2019-2024年華東一帶國產資源供應提升,操作者開始減少進口操作,增加國產合約的填補,因此導致江浙滬一帶丙酮進口量驟減。
(六)反傾銷即將到期,丙酮進口預期
根據商務部2020年第13號公告,丙酮的反傾銷措施并未在2020年6月8日結束,而是自2020年6月8日起繼續實施,期限為5年。因此,丙酮的反傾銷措施目前仍在執行中,不存在反傾銷措施結束后可能出現的后果。
若6月8日反傾銷措施結束,可能會有以下后果:
1、進口量明顯增加: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可能會大量進入中國市場。這些地區的生產商對中國大陸市場依賴度較高,且產能較大。
2、價格競爭格局加劇:進口丙酮可能會以低價進入中國市場,對中國大陸丙酮產業的價格體系造成沖擊,導致國內同類產品價格下降。
3、存在丙酮產業損害風險:丙酮傾銷進口貨源會對中國大陸丙酮產業從市場份額下降以及利潤萎縮等方面造成進一步的損害。
若反傾銷措施繼續執行,則上述后果不會發生。然而,最終是否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還需根據商務部在到期前的復審調查結果來決定。
二季度隨著天氣的轉熱,逐步進入需求淡季,加之沙特裝置處于檢修狀態,且國內鎮海煉化酚酮裝置計劃投產,國內供應量增多,因此6-8月丙酮進口量將減少,預期二季度丙酮月均進口量在3.5萬噸上下波動。
下半年,若反傾銷措施結束,隨之而來的是丙酮進口量大增,尤其是近洋貨源傾銷至中國,勢必造成價格方面的沖擊,導致市場重心向下震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