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確了集中照護服務對象范圍、集中照護服務標準和補助標準、工作流程等。
集中照護服務對象范圍
《通知》所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主要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失能老年人(經評估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即集中照護服務對象分為兩種情況:
1.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且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經評估確定為完全失能或者重度失能或者中度失能等級的老年人,自愿入住養老機構滿30天;
2.本市戶籍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且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自愿入住養老機構滿30天。
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已經通過基金支付基本護理服務費用的,不納入本補助范圍。
集中照護服務標準和補助標準
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標準:不得超過我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全護理照料標準的總額。
集中照護服務補助標準:按照集中照護服務標準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確定,并相應扣除其本人已獲得的養老服務補貼、養老護理補貼和殘疾人“兩項補貼”。
工作流程
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個人意愿選擇入住養老機構。對需要進行失能等級評估的,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應當委托評估機構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42195-2022)國家標準,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評估,確定其失能等級。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在入住養老機構滿30日后,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申請集中照護服務補助,攜帶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補助申請表;
2.《養老機構服務合同》復印件;
3.有效繳費憑證復印件。
經區民政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作出予以發放補助的決定,并確定補助金額,補助金從申請人入住養老機構當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賬戶。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補助的決定,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
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因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補助條件的,或者因個人意愿等其他原因不再入住養老機構,本人或其代理人、所在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告知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區民政部門及時作出相應調整。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如不再入住養老機構,入住養老機構的最后一個月,未滿15日的,補助金按月核定補助金額的50%予以發放;滿15日但不滿30日的,補助金按一個月予以發放。
加強養老機構管理
養老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應滿足《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標準要求,具有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服務條件。不得采取分灶吃飯、分區隔離等做法區別對待收住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養老機構應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入住和服務情況及時錄入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
區民政部門要主動公示本區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相關信息,協助有意愿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選擇適合的養老機構。區民政部門要制定考核標準,定期對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的養老機構進行績效考核。對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的養老機構發放績效補貼,原則上以6個月為一個周期根據機構申請審核發放。
編輯 | 程婷
來源 | 天津市民政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