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安裝和使用的,沒收設施,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近日,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城區文旅局、社區等相關單位開展了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拆除行動,進一步加強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執法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和安裝使用行為,凈化我市衛星電視廣播環境,確保廣播電視傳播安全。
行動期間,執法人員對重點道路沿途及老舊小區進行了排查,張貼“整治非法地衛清朗文化天空”宣傳海報,現場向群眾講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銷售和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對擅自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沒收設施,并可以處以相當于銷售額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擅自安裝和使用的,沒收設施,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本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40人次,檢查經營單位及住戶8家次,責令拆除衛星地面接收設施4面,張貼宣傳海報46張。
下一步,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聯合公安、工信、市場監管等單位,持續重點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違法行為,極力營造安全、有序的廣播電視傳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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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安裝的“小鍋蓋”一般都安裝在高處,且沒有經過科學的抗風設計,質量低劣,容易銹蝕,難以保證安全,極易墜落,導致危害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大家一定不要安裝使用。
▍內容來源: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圖片來源:見標注(其余源于網絡)
▍圖文編輯: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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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晃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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