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超載時能躲過電子抓拍......”近日,來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先后查獲兩起大貨車非法改裝車牌翻牌裝置的違法行為。
5月13日,來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在S30賀西高速馬坪服務區開展執勤,期間在對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車輛駕駛人梁某不僅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其駕駛的車輛車牌處加裝了液壓翻牌裝置。
面對執勤民警的詢問,梁某稱“買來就是這樣了”,經過執勤民警的勸說,梁某最終承認:“想著超載時能躲過電子抓拍......”
5月9日,高速公路二大隊在S52平那高速來賓南收費站也查獲了一起相同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執勤民警在對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牌左右各加裝了一盞強光燈,這種反常設計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車輛駕駛人覃某面對執勤民警的詢問時,對方神色慌張,反復強調車輛是二手購入的,對此并不知情。經仔細檢查,執勤民警在駕駛室儀表盤下方發現一個隱蔽按鈕,輕觸之后,原本懸掛的車牌應聲下翻,露出后方精密的液壓裝置,整套設備運行時間僅需2秒。
駕駛人通過非法改裝,在途經不停車超載檢測點時迅速翻下車牌,讓智能監控系統無法識別車輛信息。這種“智能”逃避監管的方式,實則暗藏巨大的安全隱患。
非法翻牌裝置需要加裝液壓泵、控制線路等設備,整套系統改裝非一日之功。違法司機往往選擇夜間行駛,利用強光干擾和翻牌裝置,在電子監控下“隱形”。更令人擔憂的是,這類改裝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將因號牌隱匿導致逃逸偵破困難,還會影響保險理賠。
經調查,兩輛大貨車均存在長期超載運輸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兩名駕駛人分別作出相應的處罰,并責令立即拆除非法裝置。
法律鏈接:
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記分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一次記12分。
刑事責任
如果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警提示
遮擋車牌屬于嚴重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交通秩序,還增加了肇事逃逸的風險。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牌清晰完整,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內容來源:來賓交警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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