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房銷售,再次成為熱議話題。
近日,河南省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試行)》公開征集意見。其中提出,文件印發后新出讓土地開發的商品房,一律實行現房銷售。信陽有望成為今年全國首個明確全面落實現房銷售的城市。
最近一個月以來,現房銷售制度將實施、商品房預售制將終結的輿論持續發酵,該政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現房銷售將帶來怎樣的影響?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有何趨勢?推進現房銷售面臨哪些挑戰?帶著這些問題,中國城市報記者展開了相關采訪。
多地積極推進現房銷售
事實上,早在2020年3月,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就印發了《關于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規定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海南由此成為全國首個實行現房銷售制度的省份。
今年以來,多地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例如,今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用好用足房地產調控政策工具箱,優化現房銷售試點”。
“分析現房銷售制度可能產生的影響,需先厘清預售制度承擔的功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瑞民分析,在我國,預售是住房總體短缺時代的產物,承擔了較強的融資功能,且融資重心逐漸由“房”向“地”轉換。
王瑞民表示,預售起初解決的是沒錢蓋房的問題。當時,建安成本是大頭。購房者提前支付房款,相當于為開發商提供“無息”資金,同時購房者也獲得實惠,期房價格遠低于現房,且在后續房價上漲中實現資產增值。
“隨著地價持續攀升及其在房價中的占比提高,預售轉向解決沒錢拿地的問題。”王瑞民提到,在此過程中,開發商和地方政府土地出讓的利益聯結日益緊密。個別地方預售資金監管松懈,開發商過度冒險、超前拿地的風險便通過預售機制轉嫁給購房者。
“換句話說,購房者權益保護不足日益成為預售制度下的一個突出問題,并在市場下行后集中暴露,購房人成為爛尾樓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王瑞民認為,現房銷售,既能很好地解決預售制下購房者權益保護不足的問題,也能倒逼開發商開發高品質住宅。
在受訪專家看來,實行現房銷售,獲益最大的是購房者。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對購房者而言,現房銷售模式實現了“所見即所得”,有效避免了購買爛尾樓的風險,確保了房屋能夠按時交付,從而提高了社會對新建商品房的接受度。
麟評居住大數據研究院首席分析師王小嬙認為,從長期來看,現房銷售制度有助于減少爛尾樓現象,降低購房糾紛,提高市場透明度,增強購房者信心,同時有助于減少預售資金監管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對于購房者來說,現房銷售優勢非常明顯,能降低購房風險,可直接看到房屋的實際狀況,避免宣傳與實際交付不符的問題。”王小嬙對中國城市報記者說。
現房銷售占比逐步提升
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監測,2022年末以來,全國已有超30個省份出臺現房銷售相關政策,如安徽合肥、河南鄭州、湖南長沙等地明確部分項目進行現房銷售試點。
在受訪專家看來,未來現房銷售將是大勢所趨,逐步由期房主導的銷售模式過渡成現房銷售。
李宇嘉預測,未來即便預售制度得以延續并存,預售資金監管也將更為嚴格。這意味著,開發商提取挪用預售資金的難度會顯著增加。相較于過去,預售制度在助力開發商加快資金循環、實現高周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已大幅減弱。
“在中西部地區的三四線城市,現房或準現房銷售已經相當普遍。”李宇嘉分析,該區域品牌開發商尤其是央企參與度較低,以中小開發商為主。這些中小開發商對現房銷售的模式接受度較高,原因一是購房者普遍擔心爛尾風險,二是自身融資渠道有限,銀行放貸相對審慎。
當前,現房銷售占比逐步提升。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現房銷售面積約3億平方米,同比增長19.1%,現房銷售面積占比已經達到30.84%。2020年至2023年現房銷售占比分別為12.7%、13%、17.3%、22.5%。
這一趨勢的背后,離不開政策層面的強力支撐。
2024年7月,《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發布,強調要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正式被提上日程。
去年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有力有序推進現房銷售。2024年底,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將“大力推進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行現房銷售,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列為2025年重點抓好的工作之一。
配套支持措施是關鍵
近年來,社會關于取消商品房預售制、推行現房出售的呼聲日漸高漲。然而,推進現房銷售仍面臨不少現實的挑戰。
王小嬙表示,現房銷售對開發商的考驗最為明顯,顯著提高房企資本需求,尤其是中小型房企,可能因融資渠道有限,面臨破產或被并購的風險。加速行業整合,只有資本雄厚的企業才能更好地存活。此外,現房銷售由于開發周期較長,對新房的供應量有一定沖擊。
李宇嘉分析,對于開發商而言,現房銷售模式在短期內要求其投入較大規模的資金。開發商從拿地到銷售的周期,從原來的半年至一年半,延長至一年半至三年,幾乎延長了一倍。這導致開發商面臨較大的資金鏈壓力,且三年后銷售回款能否覆蓋前期融資成本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現房銷售,對購房者而言,是一次期待;對開發商而言,則是一場考試。如何幫助開發商答好這道題?受訪專家建議,土地出讓制度、金融政策、財稅政策、銷售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要跟上。
王瑞民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考慮到房地產開發周期長達3年左右,原先預售制承擔的融資功能需要有新的承接者,需要在開發貸、土地出讓方面進行相應的配套改革,否則房企拿地會格外謹慎,對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造成較大影響。
“此外,從拿地到銷售的2年至3年時間里,房地產市場不確定性也會客觀上要求土地出讓時有一定的‘折價’以對沖市場可能的風險。”王瑞民說。
王小嬙認為,現房銷售雖然有助于提高市場透明度和保護購房者權益,但短期內會增加房企的資金壓力。政府需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如提供契稅補貼和優化融資環境,以減輕房企負擔。
配套政策舉措具體可以從哪些方面發力?李宇嘉建議,一是提高土地供應效率,堅持凈地出讓,完善出讓地塊周邊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實現拿地即開工;二是合理確定土地出讓價格,適當讓利,提振開發商拿地信心;三是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手續容缺辦理,縮短規劃報建流程。
中國城市報記者注意到,不少地方加快出臺現房銷售配套支持政策。例如,江西省贛州市多區縣延長現房銷售項目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江西省九江市多區縣對購買現房銷售項目的購房者進行契稅補貼,山東省多地提高購買現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除了配套支持措施以外,王瑞民還建議,未來可以探索帶定金的現房銷售。定金比例為房價的10%左右,由第三方托管,交房時再辦理按揭。“此舉既避免購房者過早承擔風險,也可以提前利用市場機制平滑現房銷售面臨的不確定性,還為銀行開發貸的發放提供了必要的依據。不少發達國家要求房企預訂比例超過50%才可申請開發貸”。王瑞民說。
■來源:中國城市報記者 邢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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