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佳榮
1945年8月中旬,日本戰敗投降,但抗戰勝利后,中國的境況在一時之間未能得以改善。其后爆發解放戰爭,國人在動亂中顛沛流離,東奔西走,至1949年始大局底定。這年春天,錢穆與江南大學同事唐君毅應廣州私立華僑大學教授之聘,由上海同赴廣州。同年秋天,隨學校赴香港。當時他已54歲,自此展開了人生的另一個階段,在香港繼續他的學術研究,并且成就了由他主導的教育事業。
20世紀初,香港在英國人管治下,只有一所香港大學。私人興辦的高等院校,一律不得稱為“大學”。1949年10月,張其昀提出創辦亞洲文商學院(夜校),邀約錢穆參加,又邀得謝幼偉、崔書琴等為學校辦理在香港成立事宜,以錢穆為院長,崔書琴為教務長。
此處需要交代一下幾位創校人物的略歷。倡辦人張其昀(1901—1985),字曉峰,浙江鄞縣人,國立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史地部畢業,是地理學家,亦擅長史學。1927年起任教于國立中央大學,1936年任國立浙江大學教授,兼史地系系主任、史地研究所所長,后兼文學院院長;1949年去臺灣,1962年創辦私立中國文化書院(中國文化大學前身),1970年創辦華崗學園、中華學術院。他認為,“融貫新舊,溝通文質,乃為中國大學的新理想”。著有《中國民族志》《中國經濟地理》《中國區域志》《中國軍事史略》《中華五千年史》等。
謝幼偉(1905-1976),字佐禹,廣東梅縣人。東吳大學畢業,美國哈佛大學碩士,1946年任浙江大學哲學系系主任。1949年來港,參與創辦亞洲文商學院,后赴印尼、中國臺灣辦報。1959年至1970年,擔任新亞研究所教務長;1969年任新亞書院哲學系系主任,主要講授西洋哲學史。著有《西洋哲學史》《中西哲學論文集》《哲學概論》《現代哲學名著述評》等。他的另一個研究領域是倫理學,著有《倫理學大綱》《當代倫理學說》等。
崔書琴(1906—1957),祖籍河北故城,生于天津,南開大學畢業,留學美國哈佛大學,修讀政治學,獲碩士及博士學位。1938年任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政治學系教授,1946年任國立北京大學政治學系教授;1949年參與創辦亞洲文商學院,次年赴臺灣。著有《國際法》《三民主義新論》《條約論》等。
據錢穆憶述,1949年春,他在廣州街頭遇老友張其昀,張表示他擬去香港辦一學校,邀錢穆參加。錢穆答謂“此次來廣州,本無先定計劃,決當追隨,可即以今日一言為定”。謝幼偉、崔書琴進行創辦學校事宜,謝幼偉忽得印尼某報館聘為總主筆,所以亞洲文商學院開學,實由錢穆與崔書琴兩人籌劃。
錢穆邀請張丕介兼教經濟課,唐君毅任教哲學課。其初租用九龍佐敦偉晴街華南中學三樓三個課室作為臨時校舍,又在附近炮臺街租用一房屋作為學生宿舍。錢穆、唐君毅兩人輪番在宿舍與諸生同宿。每晚上課三小時,開設課程都是一些共同必修科,計有錢穆的“中國通史”、唐君毅的“哲學概論”、張丕介的“經濟學”、崔書琴的“政治學”,還有劉尚義教國文、夏天翼教英文等。
唐君毅(1909—1978),四川宜賓人,南京中央大學哲學系畢業,初時留校任助教、講師,其后歷任四川大學、華西大學、中央大學、江南大學等校教授。著有《中西哲學思想之比較論文集》《道德自我之建立》《人生之體驗》等。1949年與錢穆經廣州來港,協助錢穆籌辦新亞書院。
張丕介(1905-1970),字圣和,山東館陶人,德國福萊堡大學經濟學博士。曾參與創辦西北農學院,任教授及經濟系系主任。著有《土地經濟學導論》《經濟地理學導論》《墾殖政策》等。張丕介是錢穆在廣州認識的,當時在港主編《民主評論》,錢穆于是請他兼任經濟方面的課務。
亞洲文商學院開學后,張丕介在重慶大學的舊同事羅夢冊,唐君毅的舊友程兆熊先后來港,亦被聘入校任教。不久程兆熊離港,在臺灣代招學生,得學生約二十人來港讀書,連同已入學的學生,總共有六十人左右。未幾,夢冊應邀主持一份雜志,辭去學院職務。錢穆說,他在抗戰時赴重慶,曾與羅夢冊有一席之談話,至是亦成為亞洲文商學院的同事。
羅夢冊(1906—1991),河南南召人,河南大學畢業,國立北平師范大學教育碩士,留學英國倫敦大學,研究法律學及中外法制史。先后在國立政治大學、重慶中央大學任教,1945年任河南大學法學院院長。他在新亞書院任教“中國社會史”等科目。
程兆熊(1907—2001),江西貴溪人,早年治農學,畢業于法國凡爾賽園藝學院,并獲巴黎大學博士學位。抗戰勝利后,程兆熊在鵝湖書院舊址創辦江西信江農專,得唐君毅支持。他對中國哲學、佛學,亦鉆研甚深,1950年初,在桂林街新亞書院任教中國哲學課程兩年。其后出任臺灣中興大學農學院園藝系系主任,至1959年卸任。1963年復返新亞書院中文系任教,直至退休。除專著《中國庭園的建筑》外,并有《詩經講義》《莊子講義》《論語講義》《孟子講義》等多種著作。
錢穆在港認識的人之中,王岳峰是一位上海建筑企業家,很支持錢穆的辦學理想,于是出資相助。先是在香港島英皇道海角公寓租賃數室,安頓由臺來港的學生,供居住之用,并作為講堂。1950年春,租賃九龍深水埗桂林街63號及65號三樓和四樓作為校舍,共約兩千平方英尺,于是改夜校為日校,并向香港教育司立案,改為新亞書院。大律師趙冰任董事長及法律顧問,錢穆仍任院長,唐君毅任教務長,張丕介任總務長。改組后的新亞書院,于1950年3月1日開學。
受權刊發,選自《錢穆在香港》,周佳榮 著,東方出版中心 2025年4月。
1950年春,即亞洲文商學院開辦的第二個學期,錢穆與唐君毅等日間赴香港島上課,夜間則仍在九龍上課。當時錢、唐兩人暫住九龍新界沙田僑大宿舍,輪番到炮臺街宿舍與諸生同屋。
改名為新亞書院后,遷至九龍貧民區中新辟的桂林街,一排皆四層樓,書院占其三單位中的三、四兩層,每單位每層約三百平方英尺。三樓三個單位中,一單位是學生宿舍;另外兩個單位各間隔成前后兩間,共為四間。前屋兩間向南,各附有一陽臺,分別由張丕介夫婦、唐君毅夫婦居住;張丕介后屋一間,錢穆居住;唐君毅后屋一間,是辦公室兼張、唐兩家的膳堂。四樓三單位,則間隔成兩大兩小教室共四間。羅夢冊夫婦,由王岳峰另賃屋居住。
此外,吳俊升亦到新亞任課約一年;又介紹同事任泰(東伯)到校任英語課,他曾任西方某團體英譯漢書事。劉百閔、羅香林皆錢穆舊識,亦來任課,張維翰(莼漚)與錢穆在滇相識,愿義務教國文課,梁寒操為新相識,亦任教國文課。衛挺生在港再晤,到校任經濟方面的課務;在重慶相識的陳伯莊,亦到校任社會學方面的課務。
程兆熊因書院無法為他安排住處,乃舉家住沙田郊區,他為節省交通費,每日徒步往返十數里。在中國金融界頗負盛名的楊汝梅,是錢穆新識,亦邀他到校任教。新亞書院的教授陣容,一時無兩,亦因此受香港教育司的重視,于新亞特多通融,有所要求皆獲接納,甚少為難。
趙冰為董事后,亦到書院任課。其人家境清寒,不僅為律師業界所少有,亦為知識分子中所稀見。他專為學校法律上的保護人,而不負擔學校經濟方面的責任。
趙冰(1892—1964),字蔚文,廣東新會人。留學美國、英國,倫敦大學哲學博士、牛津大學民律博士,曾任國立廣西大學、湖南大學、政治大學及私立華僑大學教授。
1952年6月1日出版的《新亞校刊》創刊號上,有唐君毅《我所了解之新亞精神》一文指出:“新亞二字即新亞洲。亞洲之范圍比世界小而比中國大。亞洲之概念可說是世界之概念與中國之概念間之一中間的概念。而新亞書院講學的精神,亦正是一方要照顧中國的國情,一方要照顧世界學術文化的潮流。新亞書院的同人,正是要在中國的國情與世界學術文化的潮流中間,嘗試建立一教育文化的理想而加以實踐。”他又強調:“我們相信只有當最古老的亞洲國家中國獲得新生,中國得救,亞洲得救,而后世界人類才真正能得救。中國文化之一貫精神,是生心動念,皆從全體人類著眼。……世界上此時亦唯有包括中國在內之古老的亞洲,最迫切的需要新生。這當是新亞定名之本義。而為新亞師生愿與一切中國人,一切亞洲人,共抱之一遙遠的志愿之所在。”
張丕介亦在《新亞校刊》創刊號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武訓精神》的文章。文中首先記述亞洲文商學院開幕時的情景,錢穆向五六位新聘教授和三十幾個新生宣布學院成立,力言“文化教育是社會事業,是國家民族歷史文化的生命。大學教育是有其歷史傳統的,不能隨便抄襲別人家的制度。中國的傳統教育制度最好的莫過于書院制度。私人講學,培養通才,是我們傳統教育中最值得保存的先例。中國人應真正了解中國文化,養成自家適用的建設人才”。
張丕介又以“武訓精神”為言。他幼年曾在武訓義學就讀,眼見亞洲文商學院艱難創立的經過,使他更明白此一文化事業的特殊精神,而文化使命卻是異常重大的。為了共同的理想,參加了這個不名一文和毫無憑借的文化事業,不但要義務教課,還要肩負以后發展的重任。“為文化理想而學問,為社會進步而服務,這一偉大高尚的精神,鑄成了每一新亞學生人格的一部分。”回顧創校之后面臨的困頓,印證新亞奮斗的情形,使他相信,新亞的前途完全寄托于此一精神的實踐。
在《新亞校刊》第二期(1953年3月1日)中,錢穆的《理想不能沒有憂與困——告新亞同學們》,提到“我們新亞教育的理想,一向標榜說,是一種‘人文主義’的教育之理想。人文主義也正面對人生的種種憂與困而來”。他在第四期(1954年2月25日)發表《新亞精神》一文,認為“我們覺得像有這一番精神是對的;而我們苦于說不出這一番精神究竟是什么,這也是對的。我們只能在我們內心,覺得有這么一回事,便夠了”。他進而指出:“新亞的經濟,是如此般困乏;設備,是如此般簡陋;規模,是如此般狹小;……但我們并不會為這些短了氣。我們卻想憑借這一切可憐的物質條件來表現出我們對教育文化的一整套理想。這便見是我們新亞的精神了。”新亞精神不僅僅是一種吃苦奮斗的精神,更是要把這種精神用于有價值的地方,同學們要反問自己來到這所艱苦學校的動機和理想,在此一精神下不斷努力求上進。
書院教育的特色之一,是訂定學規作為師生守則。《新亞學規》共有24條,以備諸生隨時誦覽和就事研究。首三條是最重要的:
一、求學與做人,貴能齊頭并進,更貴能融通合一。
二、做人的最高基礎在求學,求學之最高旨趣在做人。
三、愛家庭、愛師友、愛國家、愛民族、愛人類,為求學做人之中心基點。對人類文化有了解,對社會事業有貢獻,為求學做人之向往目標。
接著的幾條學規,是關于職業、學業、志趣和理想的守則。第13條強調師長在書院教育的重要性:“課程學分是死的、分裂的,師長人格是活的,完整的。你應該轉移自己目光,不要盡注意一門門的課程,應該先注意一個個的師長。”第14條指出新亞書院的教育精神:“中國宋代的書院教育是人物中心的,現代的大學教育是課程中心的。我們的書院精神是以各門課程來完成人物中心的,是以人物中心來傳授各門課程的。”學規的制定,在香港高等院校中是獨具特色的。第24條是總結,全文如下:“學校的規則是你們意志的表現,學校的風氣是你們性情之流露,學校的全部生活與一切精神是你們學業與事業之開始。敬愛你的學校,敬愛你的師長,敬愛你的學業,敬愛你的人格。憑你的學業與人格來貢獻于你敬愛的國家與民族,來貢獻于你敬愛的人類與文化。”
歷來談新亞精神的人很多,談《新亞校歌》的人也不少,相對來說,《新亞學規》則每每為人所忽略。其實三者是一體互通的,共同塑造了一批“新亞人”的氣質。今日看來,《新亞學規》仍不失為大學生應具備的信念和守則。
本文為《錢穆在香港》一書第二章,原題“新亞書院:創辦經過和教育理念”。小標題與注釋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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