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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25年第3期要目
【習近平文化思想】
1.中華文化主體性建構的時代使命、根本要旨與辯證原則
黃東(5)
2.紅色法治文化的政策理論內涵
李馳(13)
【綠色發展】
3.認購碳匯司法:科學機理的偏離及其重塑
吳曉東、王慧(28)
4.懲罰性賠償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的適用問題研究
高曉丹(40)
【人文哲思】
5.做宣傳,還是寫歷史?戰時新聞背景下張季鸞對日言論發微
劉憲閣(53)
6.綏疆柔遠:道咸之際東南沿海的督撫外交與權勢轉移(1842—1851)
游宗驍(69)
7.瓦·拉斯普京《西伯利亞》特寫集的文化敘事
王麗丹(88)
8.“兩創”視域下非遺融入高校美育的現狀與發展路徑研究
孟翔(97)
【社科前沿】
9.教育強國視域下思政引領力的生成邏輯與實現路徑
馬抗美(112)
10.治安正當防衛的體系性展開
徐萬龍(124)
【法治文化】
11.行政指導在鄉村移風易俗中的應用
——基于L市治理“整無事酒”的實證研究
楊程(137)
【熱點聚焦 | 數智時代的權力與權利】
12.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犯罪的刑法解釋
徐彰(147)
13.論政府數據開放的司法救濟
王真平(160)
14.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版權內容過濾義務及其適用規則
王驍(176)
15.人工智能領域壟斷協議的反壟斷法規制:馴服貝希摩斯
蔡婧萌(191)
【法學前沿】
16.ESG信息披露失實中董事法律責任的認定與優化路徑
任文葒(205)
17.ESG范式下航運法治的完善研究
張靜(219)
18.平臺掠奪式創新行為的反壟斷法判定標準
徐毅華(232)
19.匯編型勞動法典之證成
許劍波(248)
20.注冊制改革背景下持續督導義務的法律邊界與制度審視
王毓瑩、單祖果(262)
21.低空經濟法治保障中發展與安全關系再思考
龍衛球、王錫柱(276)
22.司法輔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效果檢視
李辭(290)
【習近平文化思想】
1.中華文化主體性建構的時代使命、根本要旨與辯證原則
作者:黃東(中國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內容提要:文化主體性是習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創性、標識性概念。鞏固文化主體性,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是當前的時代使命,也是文化主體性建構中攸關根本方向的“大本大源”問題。堅持“兩個結合”,堅持“守正創新”,是文化主體性建構的根本要旨。必須堅持“魂脈”“根脈”與“兩個結合”貫通。“明體達用、體用貫通”充分體現出習近平文化思想的方法論意蘊。中華文化主體性體現在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偉大實踐之中,整體實踐需要把握“精神物質辯證法”和“體用辯證法”。
關鍵詞:中華文化主體性;“守正創新”;辯證法
2.紅色法治文化的政策理論內涵
作者:李馳(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
內容提要:隨著習近平文化思想被正式提出,我國文化事業迎來了發展新機遇,法治文化建設也迎來了新時代。在此背景下,紅色法治文化建設也必將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為了更好地推動紅色法治文化建設,需要首先理清其政策內涵。概言之,紅色法治文化是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人民在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時期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不同階段追求社會主義現代法治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標識性的精神性或物質性文化的內容和形式。紅色法治文化與革命文化、紅色文化、紅色普法等外部概念,以及傳統法治文化、法治文藝等內部概念之間存在一定區別和聯系。紅色法治文化建設的主要任務是塑造和增強全社會對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社會主義現代法治理念的認同。在實踐中,應當抓緊制定相關政策法規積極保護紅色法治文化資源,使之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此外,將紅色法治文化融入法學人才培養也是相關政策的要求,應當積極推動法治文化學科建設,推動二者融合。
關鍵詞:法治文化;紅色法治文化;法治宣傳教育
【綠色發展】
3.認購碳匯司法:科學機理的偏離及其重塑
作者:吳曉東、王慧(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為了服務和保障國家雙碳戰略的推進,我國司法機關圍繞碳匯司法積極開展了機制建設和案件審判等行動,特別是圍繞認購碳匯裁決了大量的案件。不過,從我國現有的認購碳匯案件來看,相關案件中的認購碳匯行為并未如司法機關所期待的那樣實現了服務雙碳戰略的目的。認購碳匯司法之所以未能如愿,很大程度上源于司法機關對認購碳匯缺乏準確的科學認識:認購碳匯只有滿足碳匯額外性的前提才能有益于氣候變化應對,但我國現有的大量認購碳匯案件并不符合這一前提。為了確保認購碳匯能夠切實服務保障雙碳戰略,司法機關應當在科學認識的指引下,堅持認購碳匯限制的司法理念,注重第三方的訴后監督。
關鍵詞:雙碳戰略;認購碳匯;科學機理;理念更新;制度構建
4.懲罰性賠償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的適用問題研究
作者:高曉丹(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
內容提要:《民法典》第1232條確立了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學界對于懲罰性賠償能否適用于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存在“肯定說”與“否定說”兩種觀點。近年來的司法案例顯示出懲罰性賠償在環境侵權訴訟中適用的蕭條以及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適用的發展趨勢。懲罰性賠償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的適用具有可行性、必要性,但應當更嚴格地有條件適用。有必要進一步明確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和限度,并對其構成要件、責任承擔、數額量定等進行具體適用上的限縮調適。
關鍵詞:懲罰性賠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限縮適用
【人文哲思】
5.做宣傳,還是寫歷史?戰時新聞背景下張季鸞對日言論發微
作者:劉憲閣(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內容提要:基于全面抗戰爆發初期國內外頗為復雜的歷史情勢,以及新聞與政治的戰時互動等多重因素,可以發現張季鸞的對日態度遠非當時報刊文字表面記載的看起來那么簡單。特別是考慮到新聞報道、社評言論背后的生產機制,以及針對國內、國外不同群體的宣傳考慮,就更是如此。其內心頗為矛盾,隨著情勢演進不斷有所調整。張氏逐步放棄交涉、走向抗戰的對日公開言論,緣由之一即在于明確認識到:這是戰時做宣傳,而非寫歷史。這種認知既關乎他對新聞媒體應具責任意識的一貫看法,也涉及與后來離開報社、成為共產黨人的范長江等迥異的一套戰時新聞觀念。而戰時乃至戰后中國的新聞媒體格局,部分也于此分歧中初現端倪,并呈現出戰時新聞傳播史的復雜面向。
關鍵詞:張季鸞;對日言論;做宣傳;新聞觀念;戰時新聞傳播史
6.綏疆柔遠:道咸之際東南沿海的督撫外交與權勢轉移(1842—1851)
作者:游宗驍(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歷史學院)
內容提要:第一次鴉片戰爭后,“夷務”因素在東南沿海地方督撫的施政中開始有所凸顯,甚至對督撫之職的改弦更張產生重要影響。在道咸之際(1842—1851年),東南督撫的權力格局以1847年和1850年為關鍵節點,可分為三個階段。隨著東南沿海地區“民夷沖突”事件的增多,清廷內部圍繞“夷務”問題展開激烈政爭,推動了東南督撫權力格局的動態變化。與此同時,地方督撫在具體“夷務”案件上的“制撫之爭”,也深度影響了清朝的外交走向,即從“撫夷”向“制夷”轉變。
關鍵詞:地方督撫;夷務;制撫之爭;鴉片戰爭;權勢轉移
7.瓦·拉斯普京《西伯利亞》特寫集的文化敘事
作者:王麗丹(南開大學外國語學院)
內容提要:拉斯普京的特寫集《西伯利亞》是全面審視西伯利亞的經典文本,是一部有著獨特思想和文化品質的西伯利亞傳奇。作家憑借客觀多面的敘事,還原了西伯利亞遠征史,考察了西伯利亞的地理景觀、自然資源、地緣政治、原住民性格、自然生態等問題。這是一部西伯利亞的發展史和西伯利亞人的成長史,是關于歷史、文化、記憶、人與自然的真摯書寫。
關鍵詞:拉斯普京;西伯利亞;歷史記憶;地緣政治;生態問題
8.“兩創”視域下非遺融入高校美育的現狀與發展路徑研究
作者:孟翔(山東建筑大學藝術學院)
內容提要:國家提出加大非遺“傳播普及力度”,使其“融入國民教育體系”,至2035年“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高校美育是非遺實現“系統性保護”和“兩創”的重要路徑,非遺是高校美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優質內容,兩者融合對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著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具有重要意義。兩者契合的內在邏輯在于:兩者同為人類實踐經驗的集合與中介,可以互相闡釋;兩者同樣以人的可持續發展來推進社會、民族、國家的可持續發展;隨著非遺促進現代社會發展價值的顯露,高校學科建設、專業設置不斷與非遺相契合。高校應充分利用在地非遺,善用美學、美育資源,建立靈活的非遺闡釋體系,為學生完善社會身份認同、培養專業志趣、傳承創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并推動社會與國家發展等創新路徑。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美育;“兩創”;系統性保護;立德樹人
【社科前沿】
9.教育強國視域下思政引領力的生成邏輯與實現路徑
作者:馬抗美(中國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引領”和“引領力”提出了一系列概念。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思政引領力”這一創新概念,展現出中國共產黨對新時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地位的認識提升到新的高度。思政引領力是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和帶領教育強國建設的能力和效果,具有政治導向性、內容指向性、整體協調性、戰略驅動性和時代發展性。思政引領力的提出,既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和應對國際人才競爭深層次挑戰的戰略所需、時代變遷與青年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的歷史經驗和光榮傳統的繼承與發揚。立足教育強國的戰略發展,要找準思政引領力的發力點,進一步強化思政引領的政治定力、理論指導力、價值塑造力、傳播輻射力和組織動員力。
關鍵詞:引領;引領力;思政引領力;教育強國
10.治安正當防衛的體系性展開
作者:徐萬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內容提要:《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二審稿)第19條擬增設正當防衛條款,這意味著刑事正當防衛、民事正當防衛和行政正當防衛三者并立的完備正當防衛體系即將落成。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增設正當防衛條款具有正當性,其可解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范供給不足的問題,落實“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順暢《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免責機制。在正當防衛體系中,治安正當防衛和刑事正當防衛屬于同一關系,治安正當防衛的理解和適用可參照刑事正當防衛制度,兩條款的不同規定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差別所致。就治安正當防衛的規范構造而言,其包含起因條件、時間條件、意圖條件、對象條件及限度條件。準確把握這些適用條件,是妥當認定治安正當防衛的前提。
關鍵詞:治安管理處罰法;正當防衛;互毆;防衛限度;行刑關系
【法治文化】
11.行政指導在鄉村移風易俗中的應用
——基于L市治理“整無事酒”的實證研究
作者:楊程(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行政指導在鄉村移風易俗中的應用,是促進政府行為與鄉村自治、地方性知識互相融合的新型實踐。L市治理“無事整酒”的案例為分析傳統“整酒”民俗的社會功能及其異化提供了素材。為有效化解不良風俗對社會風氣的侵淫,L市政府通過行政指導的柔性治理方式,進行政策宣傳、輿論引導、監督反饋以及修正村規民約,有效遏制了“整無事酒”的亂象。實踐表明,行政指導的內容與民間智識的結合,促進了政府行為與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推動了鄉風治理的現代化與法治化,實現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應尊重民俗傳統文化,維護法律的道德性;應構建、鞏固多主體協同治理機制;應推動民俗治理地方立法,確立良俗標準,應動態調整行政指導內容。
關鍵詞:整無事酒;行政指導;移風易俗;三治融合;民俗立法
【熱點聚焦 | 數智時代的權力與權利】
12.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犯罪的刑法解釋
作者:徐彰(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數字技術的革新重構了金融業態,催生出具有顛覆性特征的犯罪模式,在技術和客體方面呈現“雙維度突破”。面對社會治理的現實需要,金融領域立法表現出刑事先行的特點。但應急式立法無法有效回應司法實踐,還存在侵擾個人權利和浪費立法成本之虞。法律解釋成為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犯罪刑事治理的優先選項。應充分發揮法益的解釋論機能,摒棄建構于計劃經濟時代的金融秩序法益觀,樹立以國家金融安全為核心法益、類型化數字金融犯罪利益為附屬法益的層次化法益觀作為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犯罪的解釋目標,以主觀的客觀解釋論為基本解釋方法,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則的前提下,有效應對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犯罪的新挑戰。
關鍵詞:數字經濟;金融犯罪;金融法益;法律解釋
13.論政府數據開放的司法救濟
作者:王真平(貴州財經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作為新興的行政方式,政府數據開放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濟機制,難以真正規范和約束政府開放數據的權力,也不利于保障相對方利益。原因即在于現行政府數據開放制度在法規范層面的私益指向匱乏,難以觸及德國法和我國最高法院所確立的主觀公權利標準,啟動司法程序審查政府數據開放行為的原告資格存疑。政府數據開放行為的司法介入審查及救濟突破,應該通過對保護規范理論的最新闡釋,參照德國法日漸放松的私益保護趨向以及日本法和美國法逐步擴大審查范圍的動向,探求制度層面特定私益的析出可能,化解司法介入審查的主觀公權利困局。并以行政公益訴訟和行政復議前置等方法,繞開保護規范理論所形塑的公權壁壘,直接賦予司法以審查政府數據開放行為的資格和能力,從審查范圍、審查強度和證明責任等方面展開具體制度安排,將司法救濟定位為政府數據開放的重要制度裝置。
關鍵詞:政府數據;政府數據開放;司法救濟;主觀公權利;公共數據
14.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版權內容過濾義務及其適用規則
作者:王驍(清華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面對屢禁不止的網絡版權侵權行為,為了更好維護權利人利益、規范行政執法并促進利益平衡,有必要將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過濾行為上升為法定的過濾義務。過濾義務不要求主動審查,而且可以作為“知道規則”的一種具體情形。過濾義務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收到國家版權局或權利人的預警通知”“收到利益相關方或第三方的可信舉報”“明顯感知到侵權內容存在”,或者“收到權利人發出的包含初步事實依據的過濾請求”后對當前或者潛在的明顯侵權內容實施過濾行為。在履行過濾義務時,除了有合理理由不采用過濾技術的少數情形,網絡服務提供者原則上應當采用過濾技術并承擔過濾費用,并將錯誤過濾對用戶利益的負面影響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關鍵詞:網絡服務提供者;過濾義務;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必要措施;用戶利益
15.人工智能領域壟斷協議的反壟斷法規制:馴服貝希摩斯
作者:蔡婧萌(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
內容提要:人工智能領域的合謀常以壟斷協議的形式表現,對壟斷協議的識別和競爭性分析是反壟斷法面臨的巨大挑戰之一。一方面,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合謀變得更加容易和隱蔽,并為維持合謀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由于人工智能技術的復雜性與不可預測性,企業有合作的內在需求。由此很容易造成反壟斷執法者的誤判,導致執法的假陽性或假陰性錯誤。文章采用“基于風險”分類的方法,將人工智能領域的協議分為高、中、低風險三類。在此分類基礎之上,指出應弱化壟斷協議中“合意”要件的認定,強調“可預見性”的證明。高風險類協議,視為“目的性”違法的限制競爭協議,采用禁止+極嚴格條件下的豁免模式;中風險類協議可分為技術研發類協議和標準制定類協議,采用集體豁免與“可抗辯的違法推定”的效果分析模式;低風險類協議原則上不違反《反壟斷法》。最后指出對《反壟斷法》現有價值目標調整的必要,以應對人工智能領域的未決問題與全新挑戰。
關鍵詞:人工智能;壟斷協議;反壟斷法;競爭性風險分析
【法學前沿】
16.ESG信息披露失實中董事法律責任的認定與優化路徑
作者:任文葒(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ESG信息披露失實中的董事法律責任認定,是公司治理現代化與可持續發展目標深度融合背景下的新型法律命題。當前的研究困境在于,現有法律規范體系難以適配ESG信息特有的技術復雜性、預測不確定性和價值多元性特征,致使董事責任界定陷入理論與實踐的雙重困境。通過對傳統信義義務理論的重塑與拓展,系統剖析董事ESG信息披露責任的理論基礎與行為類型,可以指出現行制度在四個維度的系統性缺陷:董事主體資格的差異化認定不足、ESG前瞻性信息披露標準界定不明、責任承擔機制構建不完善以及程序保障規則滯后。解決這些問題需構建“主體分層—行為分類—責任分置—程序分流”的四位一體的框架:一是重塑差異化的董事主體責任認定框架;二是構建分級分類的ESG信息披露特別規范體系;三是創新責任承擔形式與免責機制;四是強化證據規則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關鍵詞:ESG;信息披露;董事責任;信義義務;公司治理
17.ESG范式下航運法治的完善研究
作者:張靜(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生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新范式下的航運法治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與建設海洋強國的基石。生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范式的航運興起,緣自企業應對內外部嚴峻轉型壓力的需要以及金融機構傾向航運ESG投資的理性選擇。當前,生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新范式的航運發展主要面臨以下問題:對船舶污染物黑碳的規制不足,航運數據規范化問題不清,單船公司組織模式易逃避法律責任。這在生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三大要素中極易被忽視。未來在生態環境方面,需要探索協同控制黑碳與其他船舶大氣污染物、船舶溫室氣體的路徑,接軌歐盟航運碳排放交易體系,適時將黑碳納入航運減排法律規制范疇;在社會責任方面,應要求航運數據的規范化使用,厘清航運數據監管部門,優化航運數據隱私保護機制和航運數據跨境流動監管。在公司治理方面,應強化母公司監督或控制其單船子公司的義務,探索單船公司信用等級評價制度等,完善航運法治建設,實現航運業態的新發展與新突破。
關鍵詞: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航運法治;法律規制
18.平臺掠奪式創新行為的反壟斷法判定標準
作者:徐毅華(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隨著科技產業的迅猛發展,互聯網平臺非價格性掠奪行為頻繁發生,美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和聯邦法院都面臨鼓勵創新和防止壟斷性掠奪的雙重難題。在此背景下,學者們提出了掠奪式創新的各類劃分法,包括產品改進三分法、搭售分類法等。傳統反托拉斯理論在判定平臺互操作性中斷行為之違法性時面臨困境。盡管搭售理論在被擴充解釋之后仍適用于對掠奪式創新行為的分析,美國最高法院在Trinko案中卻拒絕對Aspen案所設立的三個違法性構成要件作任何的擴充解釋。拒絕交易的違法性判定標準在Data General v. Grumman案中也被嚴格限制在“兩家公司存在交易關系”這一大前提之上。雖然MGI案確立了核心設施的四個責任要件,法官還是難以確定何種“設施”屬于“核心”。創新和掠奪之間的界限非常模糊,學界很難提供一個完美的判定標準和分析工具。是以,規制掠奪式創新需要從反壟斷法的立法原意和目標為出發點。
關鍵詞:掠奪式創新;核心設施;互操作性
19.匯編型勞動法典之證成
作者:許劍波(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
內容提要:編撰體系型勞動法典是當前勞動法法典化工作的主流觀點。但是,深入勞動法性質進行考察,可以發現體系型法典與我國勞動法存在功能上的偏差。體系型模式以絕對理性、完備嚴密和抽象分級為特點,但勞動法律制度以相對理性、開放靈活和規范群平行列為功能需求。可見,編撰體系型勞動法典并不具備正當性。不過,勞動法所表現出的社會化、開放性和實踐性特質,卻能與匯編型法典編撰模式相匹配,因為后者以靈活和實用的立法技術和風格所長,同時又保留了符合其所服務的法律部門所要求的體系性。因此,我國應當選擇匯編型勞動法典。在編撰該法典時,應當遵循實用理性的立法理念,體例結構上采用“序編-分編”結構,并以“勞動關系”為主線串聯勞動法律規范。
關鍵詞:法典化;勞動法典;潘德克頓體系;匯編型法典
20.注冊制改革背景下持續督導義務的法律邊界與制度審視
作者:王毓瑩、單祖果(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內容提要:在注冊制改革持續推進的背景下,持續督導制度對于資本市場規范運作及投資者保護至關重要。行政監管框架中,對于勤勉盡責的履職標準未能形成統一規范。司法程序中,法院傾向于援引原則性條文,未能對違反勤勉盡責的具體原因充分釋法說理,無法根據不同情形進行差異化、具體化的分析。對于證券公司責任的判定,較大程度依賴于監管部門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為了完善持續督導體系,應強化法律法規架構、提升證券公司內控與風險管理效能、強化監管機構監管處罰力度、增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探尋多元救濟途徑。通過完善持續督導義務體系,構建科學合理的制度,有利于保障資本市場公平有序,推動其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持續督導;勤勉盡責;注意義務
21.低空經濟法治保障中發展與安全關系再思考
作者:龍衛球、王錫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低空經濟法治建設中,發展與安全關系存在平衡論、優先論等關系模式。現有模式強調發展與安全的沖突結構,而忽視了兩者關系所具有的其他面向,低空經濟發展與安全之間可能具有內在一致性,也可能存在沖突。在低空經濟法治保障制度建構中,既需從內在一致性角度思考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又需從可能的沖突視角處理好兩者的張力。在內在一致性結構中,需從長期發展視角和社會總體風險收益視角整合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在沖突結構中,需確定發展的優先地位,重視發展質量,從風險衡量和風險容忍二階模式思考安全邊界,建立風險控制和分配的二元法治結構。
關鍵詞:低空經濟;發展與安全;風險控制和分配;一致與沖突
22.司法輔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效果檢視
作者:李辭(福州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司法輔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本目標是在配合司法官精英化改革的同時建立一支專業化的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司法輔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與司法官員額制改革同步推進,相互影響。這項改革創設了司法官助理制度,整合了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并對司法輔助人員編制改革作了初步嘗試。當前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存在自我歸類不明、職責范圍不清、職級晉升不暢、職業感受欠佳等問題。根深蒂固的司法行政化傾向影響了審判權行使的獨立性,盤根錯節的編制管理制度減損了司法輔助人員的職業尊榮感,員額制改革自身的問題與配套機制的缺失進一步動搖了司法輔助人員隊伍的穩定性。
關鍵詞:員額制;司法官;司法改革;司法輔助人員;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創辦于2007年9月,是由國家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學報》編輯部負責編輯出版的綜合性人文社會科學學術刊物。現為雙月刊,大16開本,每期160頁,逢單月10日出版,設有:“法治文化”、“學術論衡”、“學人講壇”等欄目。《學報》堅持學術自由、兼容并包的編輯取向,崇尚扎實創新的學風,積極推進學術交流與對話,得到了學術界、期刊界同行的充分肯定,對中國的法治建設和法學發展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和影響。創刊以來,《學報》首發論文被人大復印資料等刊物轉載的篇次在國內政法類院校學報中名列前茅。其中我刊重點、特色欄目“法治文化”編發文章近百篇,已有二十篇文章被《新華文摘》等轉載,產生了良好社會反響。近年來,環境資源法學的論文也正在成為我刊編發文章的又一個亮點,引起學界的廣泛關注。
責任編輯 | 王睿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范阿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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