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房鄉黃杉木店亮馬廠安置房項目選房工作有序推進之際,平房地區綜治中心創新采用“三診工作法”組織政法力量下沉一線,為居民排憂解難:司法所、“曹姐調解室”提供“預診”服務,提前摸排矛盾隱患;法院、檢察院開展“會診”,針對復雜法律關系進行專業研判;平安辦、派出所實施“巡診”,動態監測化解新發矛盾。5月16日舉辦的“基層政法日”活動,匯聚了多方專業力量,通過現場“把脈問診”,成功化解了兩起典型矛盾糾紛。
01?
專業力量下沉,構建多元解紛機制
活動當天,綜治中心牽頭搭建了專業調解平臺。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法官權成子、檢察院檢察官張寧、司法所所長馬樹輝、平房派出所副所長汪琛棟、綜治中心負責人王洪斌等政法骨干與“曹姐調解室”負責人曹俊英、平安建設辦相關工作人員、雅成里社區黨委書記馬云紅共同參與。
馬樹輝首先介紹了選房工作進展,馬云紅詳細講解了區域歷史背景,為后續調解奠定了良好基礎。隨后政法力量針對前期摸排的矛盾隱患,現場開展調解工作。
02?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1:離異家庭安置權益糾紛
針對居民王某(化名)擔憂前女婿可能爭奪外孫安置面積,以及日后或許發生遺產繼承糾紛的問題,政法力量提供了全方位解決方案。
1.法律層面:法院明確解釋前女婿不具備法定權益,安置權益應由監護人代為行使權利,直至其外孫成年;按照“先析產后繼承”的法定流程,建議其在選戶型過程中綜合考量日后析產的因素。
2.操作層面:司法所建議其在拆遷協議中明確各家庭成員權益,固化權利歸屬,避免后續糾紛。
3.心理疏導:平房派出所、“曹姐調解室”通過親情調解,幫助當事人理性看待家庭關系及各自權益。經過耐心調解,當事人終于打消顧慮,順利推進選房事宜。
案例2:跨村安置權益協調
居民張先生(化名)在數年前已隨長女在其他村享受安置政策,在本次黃杉木店項目中不符合重復安置條件,欲要回其在長女家的安置房屋,遭到長女家晚輩的拒絕。政法力量在深入了解其家庭情況后,提出了兼顧法理與人情的建議方案。
從保護老人居住權益出發,將對其家庭關系的影響降至最低,建議通過家庭協商適當調整居住安排:由當事人向長女家主張一套小于其安置面積份額的一居室,居民對此方案表示認可。
03?
長效機制建設
平房地區綜治中心通過整合政法資源、創新工作方法,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為保障重點民生項目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撐。下一步,將持續關注選房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邀請政法骨干采用“長期入駐”的方式,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以專業服務護航民生工程。
活動結束后,綜治中心組織政法骨干對選房大廳及沙盤進行參觀,使各單位對選房工作情況有了更直觀的了解,便于后續調解工作的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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