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我們連隊新提拔的干部,都是行政23級。按照23級的工資標準,應該是52元。但我們福州地區的23級干部,每個月到手的工資都是54.5元。
查了一下當時的行政級別工資標準和地區工資補助表,發現福州地區屬于“九類區”(第九類工資區),所以23級干部,可以在原有52元的基礎上,再加上2元,實際工資是54元。但是我們連隊23級干部都是54.5元。不知道這0.5元來自何方,有知道的看官不妨告知一下。
我們連隊排級干部全部都是行政23級,甭管新老干部,連干部也有23級的。但我們的指導員是一個1959年入伍的老兵,他的行政級別是21級,工資72.5元。為什么指導員的行政級別這么高?原來他是1963年提拔的干部。
1963年部隊還實行軍銜制,1965年取消軍銜制套改行政級別時,指導員是少尉排長,套改到了行政21級。
連長是1965年的老兵,他的行政級別是22級。他是從院校畢業的,畢業時就是行政22級,工資62.5元。連長指導員是我們連隊工資最高的兩位,其余所有干部沒有超過行政23級的。
一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部隊開始工資改革,取消行政級別,按照職務級別(包括技術級別)和工齡補貼(每服役一年增加一元)領取工資后,大家的工資才開始提高。連級干部可以拿到100元左右的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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