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12歲球員傷退遭訓練機構18萬索賠事件引發全網熱議,當事人張女士視頻里說自己12歲孩子在足球訓練機構訓練時受傷,想退出,卻被要求交18萬元換一張"自由身證明"。很多人留言發表看法,有人說家長想占便宜,有人說機構太黑心。
這個事情表面看是錢的問題,實際上是兩種想法在沖突:
家長認為:你說免費+孩子受傷=應該讓我們走;
機構認為:免費不等于沒花錢+自由身證明能賣錢=你要賠我們損失。
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藏在“自由身證明”這張紙里。這張紙很有用:如果孩子以后想去別的職業隊,它能幫新東家省下轉會費;如果孩子只是回學校踢球玩,這紙就沒用。家長堅持“只讓孩子讀書”,機構懷疑想偷偷轉會,兩邊失去信任,事情就僵住了。
看不見的較量:感情和合同
張女士把事情發到網上,打出了感情牌描述她是單親媽媽、帶孩子跨省訓練、孩子骨頭裂了、教練說話還難聽等,這些細節容易讓人同情。而機構態度強硬(不接電話、踢出群聊),讓人覺得他們很冷漠。
但是機構手里有更硬的牌:合同。有懂行的人說,機構和小球員簽的培訓合同里,寫清楚了中途退出要賠錢。機構負責人自己也說過:“每個孩子一年成本要20多萬。”家長用受傷當理由想走,卻又要自由身證明——這等于放棄了“因傷退出不賠錢”的可能,反而觸發了自己要走就得賠錢的條款。
談判專家李力剛指出:談判的根本是交換需求,想交換先得看清對方真正要什么。家長可能急著要證明好讓孩子轉學踢球;機構最怕的是好苗子被挖走。可惜一開始,兩邊只顧著說“你不對”或者“按合同來”,忘了聽聽對方到底想要什么了。
力量不對等時怎么辦
這個事情暴露了一個常見問題:兩邊知道的不一樣多。家長可能被免費吸引,沒細看合同,也有可能知道;機構靠著專業合同占了上風。兩邊一吵架,好辦法就出不來了。
1.弱的一方怎么做
家長把事情發到網上,讓私人吵架變成公共話題,是個好辦法。另外,面對機構直接要18萬,建議家長可以試試三步:
問清楚錢怎么算的:要求機構拿出詳細的成本賬單,不能接受“一天500塊”這種模糊說法;
想想其他辦法:比如分期給錢,或者答應以后要是轉會成功,分一部分錢給機構;
找外人來評理:讓體育管理部門或獨立的仲裁機構來判斷賠多少合適。
2.機構的做法
機構如果一直很強硬,大家會更反感。更好的做法是:
自由身證明先等等:讓孩子先轉學讀書,后面再慢慢談證明的事;
主動管孩子傷情:出錢幫孩子復查傷,用人情味來重新建立信任;
把合同公開給大家看:讓大家看清楚條款,避免以后再吵。
機構背后的難題
這場爭吵揭開一個現實:免費青訓其實是長期投資,不是做慈善。歐洲頂級青訓(像阿賈克斯、巴薩的拉瑪西亞)靠賣掉培養的球員賺錢,再把錢投回青訓,形成一個好循環。我國青訓機構很為難:如果隨便放人走,前期投入全打水漂;如果要太多賠償,就被罵“毀孩子夢想”。
給家長的提醒:
簽“免費”合同時一定看清退出條款,如果因傷退出要留好醫院證明;如果真想讓孩子以后轉會,就老實談補償,別用“回學校踢球”當借口。
給機構的建議:
定好判斷傷情的流程,分清“真傷退”和“自己想走”;別堵死溝通的路,拉黑對方只會讓事情更糟。
這次事件讓人想到另一個事:歌手刀郎和徒弟云朵。刀郎當年把云朵從服務員帶成明星,像對女兒一樣養在家里六年,給她寫歌(比如《愛是你我》《云朵》),捧她上春晚。后來刀郎遇到困難,事業不順,云朵選擇離開。更讓刀郎傷心的是,云朵后來投靠了打壓刀郎的對頭公司,還偷偷把刀郎寫給她的五首歌版權賣掉,賺了一大筆錢。結果刀郎自己唱這些歌反而違法了,甚至被云朵老公的公司告了五場官司。十年間云朵對師傅不聞不問,等刀郎重新火了,她又突然在演唱會上跪謝恩師,被很多人罵假惺惺。刀迷們覺得這是"背叛",贊助商也取消了云朵的演出。
兩件事都是付出與回報的沖突,都涉及規則與感情的矛盾,都因溝通崩塌導致雙輸。其實在談判中交換需求是根本。
換位思考
真正解決問題靠的不是打架,而是站在對方角度想。當家長明白機構投了多少錢,當機構懂得受傷家庭的著急,那張自由身證明到底值什么,才能說清楚——讓孩子喜歡足球,而不是討厭它。無論是培養球員還是徒弟,在情義和規則間找到平衡點,用理解代替對抗,才能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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