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東公安分局洋涇派出所社區民警按照交警支隊提供的情況,敲響了轄區居民艾先生的家門。艾先生已經第三次被公共視頻紀錄到未佩戴安全頭盔騎行電動自行車。民警上門展示了艾先生歷次違法視頻,結合因非機動車違法導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勸導其規范騎行,并作出相應處罰。
這是浦東公安分局近期啟動的“礪劍2025”易致禍易致亂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中的一幕。5月29日,記者從浦東公安分局獲悉,浦東警方自5月起至8月底,在浦東全區范圍開展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通過“嚴管”過程性手段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浦東警方通過公共視頻跟蹤研判,在浦電路浦城路路口清晰記錄到的這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反交通法規行為人就是艾先生。畫面顯示,上午10時許,艾先生騎行電動自行車途經該路口時,頭部毫無防護措施,在車流中穿梭,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經查驗,本次已經是他第三次被記錄到存在騎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的情況。
“非現場執法過程中,我們會對采集的線索逐一審核。確認后,通過短信通知當事人前往‘隨申辦’上海交警專區處理。”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趙瑜介紹。針對多次交通違法人員,浦東警方創新性地借助“警社聯動”模式,將名單發送至社區民警手中,通過民警上門當面提醒、教育的方式,引起多次違法人員的足夠重視,將行人、非機動車違法閉環處理融入到社區警務中,強化了交通執法效果。該模式有效提升了多次交通違法行為人的遵法意識。
非機動車因其體形小、轉向靈便等特點,在傳統路查、路檢中有一些違法當事人會設法逃匿或躲避。交警支隊一大隊通過相鄰路口(路段)配合聯動整治的方式。一路民警固守路口整治,一路民警在來車方向遠端同步攔截,確保“見違必糾、糾違必嚴”。
2025年以來,浦東新區也發生過未按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事故。今年3月,航津路萊陽路路口發生了一起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電動自行車的騎行人與乘客雖同時受到撞擊倒地,但傷勢結果卻截然不同。騎行人由于佩戴了安全頭盔未造成重大傷勢,乘坐人卻因為沒有佩戴安全頭盔最終造成顱腦損傷。
頭盔是電動自行車騎行人最關鍵的保命裝備,其防護價值遠超成本與不便。養成佩戴習慣是對自身、家庭和社會負責的體現。電動自行車速度普遍較快,一旦發生碰撞或摔倒,頭部可能直接撞擊地面、車輛或其他物體。顱腦損傷是交通事故中致死率最高的傷害類型,不戴頭盔的騎行人頭部受傷風險是戴頭盔者的3倍以上。
5月以來,浦東警方已累計查處非機動、行人交通違法近6萬起。“此次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嚴管’是一個過程性手段,重在通過釋放‘嚴’的威懾,營造‘嚴’的氛圍,讓更多交通違法者認識到錯誤,從而達到‘不敢違、不愿違’的效果,還每位交通參與者一個秩序井然的道路環境。”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趙瑜說。
當前,隨著夏季交通季節特點逐步顯現,浦東新區全區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趨勢。據浦東警方統計,3月1日至5月20日的全區交通類警情中,4月涉非機動車亡人事故占全部亡人事故總量過半,行人、騎行人闖紅燈,亂騎行,不系安全帶,路口不降速等是主因。聚焦行人、非機動車易致禍違法,交警支隊向科技要“警力”,24小時公共視頻“上崗”,利用公共視頻分析比對對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精準查處。
5月11日10時28分許,龍陽路與白楊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騎電動自行車沿龍陽路由東向西行駛,在途經該路口時,無視交通信號燈紅燈亮起的指示,進入路口左轉,與一輛正常直行的機動車發生碰撞。
民警經過勘查與分析,李某在紅燈亮起后,仍以較快速度駛入路口,而涉事轎車在綠燈狀態下正常行駛,且已提前采取制動措施。結合現場痕跡物證、目擊者證言及視頻證據,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認定李某騎車闖紅燈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規定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需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機動車方無需承擔事故責任。
“亡人事故中,涉及非機動車的占比居高不下,凸顯了整治此類易致禍違法的重要性。”交警支隊事故大隊大隊長許文俊介紹。
原標題:《嚴管!浦東新區開展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持續至8月底》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楊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