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繡春囊出現后,王善保家的便趁機在王夫人跟前公報私仇,告了晴雯一狀。
王夫人聽聞后的表現很耐人尋味。她表現的仿佛不認識晴雯一樣,順著王善保家的話,提起自己曾經看見晴雯教訓小丫頭,很看不慣那副狂樣兒。
晴雯之前是賈母的丫頭,后給了賈寶玉。王夫人天天往賈母房中跑,統共就那么幾個人,在一塊好幾年,竟然說不認識,分明是撒謊。而她說看不上晴雯那種狂樣子,分明透露出不喜歡晴雯,歡迎眾人舉報之意。此舉更是將晴雯與賈母作切割,表現她不喜歡晴雯,與婆婆賈母無關之意。
王夫人鋪墊完了,再叫來晴雯訓話,完全忘了繡春囊的事兒,全由王善保家的一面之詞就以莫須有的罪名給晴雯定罪,顯然是她心中早有懲治晴雯之念,不過是抓住機會順水推舟。
王夫人信以為實了,忙說:“阿彌陀佛!你不近寶玉是我的造化,竟不勞你費心。既是老太太給寶玉的,我明兒回了老太太,再攆你。”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們進去,好生防他幾日,不許他在寶玉房里睡覺。等我回過老太太,再處治他。”喝聲“去!站在這里,我看不上這浪樣兒!誰許你這樣花紅柳綠的妝扮!”晴雯只得出來,這氣非同小可,一出門便拿手帕子握著臉,一頭走,一頭哭,直哭到園門內去。(引第七十四回)
所謂“王夫人信以為實了”,要信了作者的文字才是見鬼。這段文字,實際是作者用反筆諷刺王夫人心機,不過掩飾給其他人作戲罷了。
以晴雯的聰慧乖覺,自是不信王夫人的表現。從王夫人處出來,她便認定自己沒有一絲翻身的可能。事實是當王夫人傳喚晴雯過去訓話之時,她的命運已經注定。
晴雯雖說是賈母派去伺候賈寶玉的丫頭,但依舊屬于賈府的奴仆。王夫人身為一家女主人,有權處理仆人的去留。
雖說打狗看主人,但王夫人“不認識”晴雯,只是有人告發了晴雯,她又恰好認為有個像“晴雯”的丫頭行為不妥,后證實確實是晴雯。這就形成了證據鏈,是晴雯不好在前,王夫人行使女主人權力在后,不能因為賈母的人,就被縱容,逾越規矩禮法不是?
何況,丫頭奴仆在當時根本就不是“人”,只相當于財貨寵物,一個微不足道的人事,誰會為她出頭呢?
賈母雖然能救晴雯,但卻絕不會為了晴雯與王夫人撕破臉。
賈赦討鴛鴦時,鴛鴦仗著賈母之寵,揭露大老爺仗勢霸凌,挾的是賈赦覬覦賈母身邊人,對母親不敬之意。賈母雖給鴛鴦做了主,但也是一生盡毀,再也不可能如愿嫁給任何人了。
王夫人為了避免重蹈覆轍,先給晴雯定罪,讓她無法像鴛鴦那樣去找賈母援手。畢竟晴雯無法自證她與賈寶玉沒問題,而別人可證晴雯不好,賈母又如何施以援手?
為了一個丫頭與兒媳婦翻臉,這樣的婆婆豈不是不明是非!所以,在聽說王夫人攆走晴雯后,賈母盡管知曉其中因果,卻還要顧全兒媳婦的面子,笑著點頭說你做的“不錯”。這就是晴雯的命,誰也救不得。
那么,賈寶玉有沒有可能救晴雯呢?根本不可能。
一來,賈寶玉當時只有十五六歲,還未成年,就像如今的初高中生,讓其反抗父母的意志,根本不現實?
二來,賈寶玉一沒有錢,二沒權,也無法安置晴雯,怎么救?
三來,違抗父母之命,在當時是大不孝。陸游母親看不上兒媳婦,都能以莫須有的罪名,逼迫陸游休妻再娶他人,而不得反抗。何況是未成年的賈寶玉?
如果賈寶玉已經成年,也成家立業了,不受父母的完全約束,他自是可以背著王夫人在外頭“包養”晴雯,但這件事也不可能被父母知道,否則就是大罪一條,也違背當時的禮法規矩。
有不少觀點認為賈寶玉這人沒作為,沒擔當,幫不了晴雯和林黛玉,這種說法是脫離了事實和時代束縛的。
換了誰在賈寶玉的年紀,除非與父母家族斷絕關系,否則哪怕是如今社會,也反抗不了父母的意志。談什么擔當!而以當時的世俗倫理法度,父為子綱,兒子就要絕對服從父母,在父母跟前談什么擔當!
所以,賈母都救不了的晴雯,賈寶玉就更是一點辦法都沒有。能送晴雯最后一程,是他唯一能做的一點努力。
晴雯認定了萬事不通,才會在被攆走之前,一言不發也不自救,皆因無人能夠救她。
作者:君箋雅侃紅樓(vx公眾號:君箋雅侃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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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觀點根據《紅樓夢》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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