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五好。
一過25歲,身邊結婚的人越來越多。
有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婚姻大事全憑自己做主;
有的是被趕鴨子上架,結婚對象、彩禮嫁妝、房子車子,都是父母一手操盤。
還有一類人,他們既不敢忤逆父母,又不想犧牲自己的幸福;
于是瞞著父母,偷偷領了結婚證。
今天我們就找來三位有此經歷的朋友,聊聊他們當初是怎么想的,又為什么要這么做?
其實我心里清楚,他父母打從第一次見面就不喜歡我。
那兩天的相處里,他們甚至都不怎么愿意跟我說話。
我確實很少讓長輩覺得有眼緣,小時候還被親戚笑話過:又瘦又矮,體態猥瑣。
他父母走后,我情緒崩潰,跟男友提出分手,因為反正也不會有結果。
但他承諾我一定有辦法說服他爸媽。
這個辦法就是先把證領了,到時候他爸媽不同意也得同意。
理智告訴我不能這么做,但我已經失去理智了,只想看看這個人是不是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愛我。
他編了個理由讓他爸媽寄戶口本,他媽很警惕,打了一個小時電話反復確認;
好在最后他還是把戶口本“騙”了過來。
捏著那兩本結婚證的時候,我們都有那么一瞬間覺得彼此更相愛了。
過了大概小半年,他爸媽計劃給他置辦個房子,作為婚前個人財產,并勸他回家相親。
他索性跟父母坦白,已經跟我領證了。
他們對我破口大罵,說一開始怕傷害我,沒敢把話講得太難聽,現在才知道我這么會耍心眼。
我憋著一肚子火,但男友還是覺得等他們氣消了就好了。
以前的人說“奔為妾聘為妻”,太上趕著確實沒什么好結果。
我爸媽訓了我一下午,最后提出雙方父母見一見。
但男友的爸媽表示堅決不見,并且在他們的親戚面前痛斥我誘騙了他家兒子。
他們家族關系緊密,幾家人之間有什么事情都會互相通氣。
所以他時不時就會接到七大姑八大姨的電話,讓他趁年輕,趁還沒有孩子,趕緊把婚離了。
誰能想到一樁不愿聲張的婚事,最后變成一個人盡皆知的丑聞。
捱了一年多,他父母始終沒給我好臉色,本來堅定的他也開始動搖。
主動提出結婚的人是他,他自然不肯再當那個先說離婚的人;
只是在我面前一遍遍扮慘,說看不到堅持下去的意義是什么。
我無話可說,畢竟我也不知道這一兩年來遭受的一切算什么。
我偷領結婚證的理由挺自私的:
只要我父母插手我的婚姻,我就不可能過得好。
我爸是那種典型的無能且自大的家長,半輩子沒怎么上過班,不是啃老就是啃老婆,但還是誰都瞧不上。
十年前他因為創業失敗成了失信人,導致我媽名下的資產也凍結了,一直到前兩年才還上。
我媽怨恨我爸沒讓她過過一天好日子,但在我的事情上,她總是跟我爸站在一條線上。
從小到大,他們覺得最管用的教育就是動手,揍我一頓就老實了;
除了學費,我幾乎沒有零花錢,一直到高中都在穿表姐淘汰的衣服。
但他們對我的期望卻是,像那誰誰家的女兒一樣,找個有頭有臉又有錢的老公,到時候給他們在縣里買套房養老。
所以他們從來不知道我有一個戀愛三年的男友。
我跟他都在省會工作,他家在省內最富裕的縣城里,我家在一個小鎮上。
我很喜歡男友和他的家人,每次去他家,他父母會一起下廚做一桌子菜;
他們總是鼓勵我倆多出去玩,看看世界。
而我連跟同事聚餐都得屏蔽父母,因為他們看到一定會陰陽怪氣,說我也太知道心疼自己了。
男友的父母就是我爸最看不上的那種人:
夫妻倆能吃苦,花了十幾二十年把一個小門臉開成了一個小工廠。
說不上多有錢,但日子還算好過。
我爹覺得,這樣的家庭一眼就能看到頭,辛苦一輩子也就掙個生活費,沒意思。
其實我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盤,我找個條件普通的婆家,是沒辦法給他當血包的。
領證是我提的,戶口本也是我偷的。
他爸媽很高興,讓我回家問問怎么給三金、彩禮。
我撒了個謊,說父母讓我自己做主,只要了一個當地給彩禮的平均數字。
他也替我兜著,跟他爸媽商量等他考上公后再補辦儀式。
我不知道還能瞞我父母多久。
但大部分時候,我都覺得自己還挺幸福的。只要不回家,不接他們的電話。
前段時間網上流行這樣一個話題:
最純愛的那幾年你都干了什么事。
我的戰績是,大四一畢業就跟男友領了證。
當時身邊的人都唱衰校園情侶,覺得畢業即分手。
更別說我跟男友一個南方人一個北方人。
我們在山東上的大學,他計劃畢業后去離家更近的北京工作,而我爸媽希望我回到南方。
我當然不想跟他分開,又怕自己跟著他去了北京,最后還是會分手。
他說,那要不我們結婚吧。
當時我眼睛都亮了,偷領結婚證這件事,對那個年紀的我來說還有點兒江湖浪漫色彩。
而且有了這一紙契約,就相當于給這段感情上了保險。
我們決定先不告訴父母,等兩個人靠自己在北京穩定下來再攤牌。
我花了好大力氣才說服爸媽,想在大城市歷練歷練,說不定簡歷也好看點兒,到時候回家也好找工作。
他們不情不愿地答應了,一直囑咐我,在外面可以談戀愛,但結婚還是得回家找本地人。
一開始還是有情飲水飽,覺得什么都新鮮。
他的單位提供宿舍,三戶合住,共用廚房和廁所。
我們的房間只有十五平,搬進去半個月,我就興奮地把屋子塞得滿滿當當。
入住半年,在他的同事第四次上廁所忘記關門后,我受不了了,想搬出去。
直到那時我才對北京的租房市場有了概念,我們根本負擔不起整租的價格。
他總說,等條件好一點再搬出去,我們就在那個屋子里擠了一年又一年。
太年輕就進入婚姻的兩個人,就像在模仿成年人過家家。
工作不上不下,錢是存了一點,但離買房還是遙遙無期。
爸媽讓我回家的催促越來越急切,他們大概也猜到了我已經有了對象。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太早領了證,我們的生活總有種“貧賤夫妻百事哀”的氛圍。
有時候刷到老家朋友們的動態,她們要么進了銀行,要么進了學校,每天開車上班不到二十分鐘;
最主要的是,她們都有一個父母認可,而且不需要她們背井離鄉的對象。
那一刻,我必須承認自己心態失衡了,很難不把他人得到的當成自己失去的。
我們都清楚在北京定居的成本太高,他更不愿意回到經濟落后的老家。
于是我提出,如果明年各自的工作還沒有起色,他就跟我回家。
但我還沒敢告訴他,可能唯一能讓我爸媽接受他的辦法,就是讓他當上門女婿。
相信大家前段時間已經在微博熱搜詞條上看到,從今年5月10日起,領結婚證不再需要戶口本了。
有人覺得這是好事,畢竟結婚、離婚的主動權本來就應該在自己手里;
有人則表示不看好,結婚不能沒有父母把關,因為萬一選錯了人,后悔都來不及。
其實我覺得,父母認可的人未必能跟你走到最后;
你自作主張的婚姻,也不一定就會一敗涂地。
當父母的意愿和你的個人選擇發生沖突時;
至少別讓你的婚姻成為滿足社會期待和實現價值交換的手段。
就像《辦一場屬于自己的婚禮》里說的那樣:
“你的目標不是結婚,而是真切地感受到幸福。”
作者 / 左 拉
編輯 / 奇 妙
設計 / 一隻鹿
注:圖片來自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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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的意思
是你得到了我
完全徹底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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