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墜橋5人死亡”,說實話,看到這種標簽,大部分人都不一定會點進去。因為在人們看來,行車事故要么是自己的責任,要么是對方車的責任……
然而今天這條熱搜不同,也算一種刷新眼界:路的設計,竟然有了“重大嫌疑”。
有些圖紙不是畫出來的,是拍腦袋拍出來的!
具體請看新聞報道的描述:四車道突然收窄為三車道,車輛失控從高架沖出路面高墜。
只看文字描述的話,大家可能無法理解這是什么意思。那就再看兩眼實圖。
這樣就非常明顯了,本來是4條車道,突然間,其中1車道并道。關鍵前方還不是沒路了,而是“高空”。
我都搞不懂,這是在設計道路,還是設計陷阱。
就好比有些農村,騎著電瓶車一條小道一往無前,突然路的盡頭出現一個深潭。
這種路,白天還好,晚上視野受限,不熟悉路況的人沖下去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而高架上的這種,顯然屬于“升級版”,因為一但沖下去,后果不堪設想。
可即便如此,現在有的網友還在“假裝理性”,認為是司機的問題,他們的理由無非如下:
1,為什么那么多司機沒出事,偏偏你出事了?
2,誰讓你超速的,超速行駛出車禍,也能怪別人?
看似理性,實則荒謬,超速就該死嗎?我就想問這些人,自己開不開車,如果開過車,你敢保證自己在沒有限速拍照,只有限速提示的地方,一次也沒超過速?
如果有人說他做到了,說實話,我也不信。因為有些道路的限速非常不合理,我就遇到過省道上沒有學校、沒有村莊,當然也沒有分隔帶開口,卻突然提示限速 40的情況。從那經過一次,總覺得那里或許有什么不為人知的突發情況,可走得多了,便會產生另一種感覺:這個限速,怕不是領導家初中畢業的兒子隨手提出來的吧?
或者說,有些限速不是為了安全,而是為了有“話柄”。一旦出事,你就成了那個“自投羅網”的。
雖然這種觀點會引得謾罵者連連,但我就是這么認為的:司機有錯,但只是小過。導致這起 5 人遇難的悲劇事故的更大原因,在于極不合理的道路設計。
你不能指望每一個駕駛員都全程保證 100% 的專注,更不能指望他們一定能提前預警到“斷頭路”。尤其是大雨天,雨水打在車窗上,連紅綠燈前的線都看不清,又怎么可能看到見這樣的4 道變 3 道的道路標線。
所以我的觀點就是,這名司機有過,但這個“過”,絕對“罪不至死”。因此更大的問題出在哪里,一目了然。
另外完全想不通的一點是,這樣設計道路的理由是什么?給別人提供一個停車休息的匝道嗎?還是說你沒有預留排水槽,于是開個大口子去排水?
我覺得當務之急,應該是先把這個“設計理由”公之于眾,如果理由足夠合理,并且必要性顯著的大于其危害性,那么人們自然會選擇不再質疑。
可反之,倘若沒有能夠說服廣大群眾的理由,我只能理解為招標設計單位的時候,招到了那種才成立十天半個月的公司。
一個月前,某地不就被曝出來了“成立僅6天公司拍得水庫20年經營權”的消息么。工程靠關系,道路靠僥幸,沒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可“路不只在腳下,更在人心。”
但凡還有一點常識,便知道安全從不是靠“多數人沒出事”來證明的。如果那樣,“地雷”也無罪,只因還沒踩中它的人很多。
奇葩設計背后,是監管失位;而叫好之聲背后,則是“認命式理性”裹著冷漠外殼。
真正令人寒心的,不只是有些人做錯事,更是有些錯事還被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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