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13551687898
——— 以上圖片為廣告———
5月29日晚6點20分左右,南部縣陽光水岸小區內一顆直徑約20多公分的樹木毫無征兆的倒地,險些砸中正在騎車玩耍的兩個小朋友,讓很多在小區內休息的住戶虛驚一場!
據網友描述,晚上6點多鐘,部分住戶都在小區內休息,還有人帶著孩子玩耍。6點20分左右,小區內的一棵樹突然倒地,當時兩個小朋友剛剛經過這棵樹,前后只有2、3秒,樹枝差點砸中兩個小孩,嚇壞附近的兩個孩子的大人。網友稱,樹木到底的聲音很大,樓上的住戶都聽見了,當時既沒有刮風,也沒有下雨,這棵樹就毫無征兆的倒了!真的很奇怪!
事情發生后,在場的住戶聚在一起紛紛討論:假如樹砸中倆孩子這是誰的責任?大部分在場的人都表示物業必須承擔責任。現場也有一老人表示:“天災人禍,這跟物業沒有關系。”
說到奇怪,其實經過仔細觀察樹根就不奇怪了,斷裂處有砍過的老傷口,局部有腐朽,加之樹木枝葉茂盛,“頭重腳輕”所致。
樹木倒地沒有傷及無辜這是萬幸,誰也不想看見突發事故給身邊人帶來傷害。但如果樹木砸中人到底跟物業有沒有關系?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說,小區內的樹木如果歸物業所有,那么物業就有相關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如果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那么他們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如果小區內的樹木因為維護不當或其他原因傾倒導致人員受傷,樹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不能自證無過錯的情況下,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了樹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他們也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來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導致樹木傾倒傷人,他們也需要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通過此事也提醒一下小區物業以及道路兩邊樹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小區內及道路兩邊的樹木枝葉茂盛,需定期維護和修剪,雨季即將來臨,遇見大風和大雨,一旦砸中小區業主及行人和車輛,避免不了要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推薦關注以下公眾號
聲明:除原創內容及特別說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圖片均來自網絡及各大主流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本平臺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網友評論,僅代表評論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本證實或贊成其描述。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平臺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