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國家高新區及科技企業全面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專項招錄2025屆高校畢業生。
通知首次明確定義:科研助理是指從事以下工作的人員:
- 科研項目輔助研究
- 實驗設施運行維護
-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 學術助理與財務助理
- 實驗技術支撐
- 博士后研究輔助
崗位開發主體覆蓋部屬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以及國家高新區、農高區內的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
通知提出三類重點任務,系統推進科研助理崗位開發:
1.強化中央部門和地方聯動
-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等部委及中國科學院、國資委等部門,將組織所屬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中新增科研助理崗位。
- 各地將依托省屬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及省級高新區等,結合地方科技項目和產業需求,加大崗位開發力度。
2.動員國家高新區等園區資源
- 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將發揮集聚效應,推動園區內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設立科研助理崗位。
- 鼓勵有條件的園區設立科研助理培訓基地,并將崗位開發情況納入國家高新區年度綜合評價考核。
3.優化崗位類型與招錄機制
- 科研助理崗位涵蓋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成果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及博士后研究等方向。
- 要求各單位充分利用現有崗位空缺和新設崗位,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優先支持尚未招錄或因人員流動產生的崗位。
通知從四方面明確保障機制,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1.壓實主體責任
-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依托單位(如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需發揮示范作用,帶頭開發科研助理崗位。
- 部屬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被列為“帶頭單位”,需率先落實崗位開發任務。
2.完善經費與保障政策
- 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科目可用于支付科研助理勞務報酬及社保補助,結余資金也可列支相關支出。
- 鼓勵單位統籌經費渠道,提高崗位收入水平,并為科研助理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3.加強信息報送與宣傳引導
- 各地需于2025年5月至8月每月底前報送崗位開發進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牽頭匯總分析。
- 通過媒體宣傳、供需對接活動等形式,擴大政策知曉度,促進崗位精準匹配。
4.強化監督與考核
- 將科研助理崗位開發情況納入國家高新區綜合評價指標,作為地方科技政策落實的重要參考。
- 對未履行崗位開發責任的單位,將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
此項政策出臺正值高校畢業生就業關鍵期。教育部數據顯示,2025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達1179萬人,同比增加21萬人。而科研助理崗位將成為吸納就業的重要渠道——2024年全國共開發科研助理崗位15.7萬個,招錄畢業生14.2萬人。
科研助理崗位不僅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蓄水池”,更是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升級的重要力量。通過“以用促培、以崗育才”,政策將助力高校畢業生在科研一線積累經驗,同時為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注入青年智慧,實現就業與產業發展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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