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旬的一個傍晚,老小孩來到黃貝嶺公園閑逛,見到一些語言文字運用值得商榷,不揣陋見,撰成此文,供有關部門參考,并期盼能引起更多朋友對語言文字規范的關注。
一、公園門外溫馨提示的問題
黃貝嶺公園坐落在山丘上,要走上一段一二百米長、約五十度陡的斜坡才到大門口。斜坡一側因此樹立了一塊《溫馨提示》。
1.序號后的頓號應改為下角點(.)。
2.“警惕斜坡”不明所以,或許是想說“小心坡陡”。
3.“公園”多余,當刪。
4.“電動車”“滑板車”“兒童車”都不是“危險物品”,是容易帶來危險,也因此,“嚴禁”不如“切勿”。第四點可改為“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在斜坡騎行、踩滑板”。
二、公園內溫馨提示的問題
進入公園,三岔路口也有一塊《溫馨提示》。
5.前三個句號均應改為逗號。
6.“維護秩序”可以,“維護設施、花草、樹木”搭配不當,應說“保護”。
7.“敬請合作”位置不當,應在段落開頭。
三、旁邊的游園規則
8.這個游園規則與東湖公園里的幾乎一樣,存在問題請閱讀《深圳公園語用問題獻疑之東湖公園》。
四、公園里另一個溫馨提示的問題
往里走能看到草叢里多處樹立著同一塊《溫馨提示》。
9.“明火”后應有逗號。
10.“所引起的一切”刪去更簡潔。
五、黃貝嶺公園介紹的問題
走到山頂平臺,可看到一塊黑底金字的石碑。
11.體裁不對。這篇文字不是“序言”,而是“簡介”,如意圖突顯歷史厚重感,可改為“歷史沿革”。
12.標點不當。標題和正文中“黃貝嶺公園”的引號是豎排格式。第二段的兩個下角點應改為逗號。第三段用中括號來括引對聯,不對,應用引號。
13.語序不當。“在公元1466年”應當放在“十三世祖玄道”后,相應地,“字公,號東梧(大眾伯)”應改為“(字公,號東梧,人稱大眾伯)”,并作為“玄道”的括注。
14.表達不順暢。第二段泛稱的“子孫”不如改為具體的“孫”;“立圍”或應改為“立村”;“形態”多余,應刪除;“清河”前面交代了,可“鳳山”沒有,令人摸不著頭腦,不如改為“前有河后有山”。第三段“觀望”不如改為“觀景時”。
15.搭配不當。山不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不會“在叢中笑”。
16.句式雜糅。“它……由……領導班子將此山改為黃貝嶺村公園”其實是把“領導班子將此山改為公園”和“它由領導班子改為公園”兩種表達雜糅了,任選其一均可。“改”換成“改造”更準確。
17.數字格式不統一。落款時間要么都用漢字,要么都用阿拉伯數字,前者的話,應將“0”改為“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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