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網友發帖稱,江西九江上大分了,這個闖紅燈判決要全國推廣!
一女學生騎電瓶車闖紅燈導致被正常行駛的小車碰倒,所幸速度不快人沒大事,交警調取監控后判定小車無責,學生負全責,但學生家長卻質疑“明明被撞的是我們,怎么還我們全責”。
但事實要讓她遺憾了,不僅僅她們全責要自己承擔醫藥費,還要承擔對方修車費用。
九江交警這種不和稀泥的做法太贊了,擺事實、說法理,不會因為對方是小車就要負全責,闖紅燈者必須要讓她承擔責任,以后才不敢繼續闖紅燈了。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組事發圖片。
從上述三個鏡頭來看,女學生在路口一路騎行,沒有留意紅綠燈,直接沖了紅燈。就在快過完路口時,被一輛小車碰到。
而另一份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顯示,當事人(騎行者)負全責,而當事小車司機無責任。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一句話贊贊贊贊贊,全網贊對錯分明,是對就是對,是錯就是錯,不和稀泥以事實說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網友評論,看這照片好幾個闖紅燈的,撞一個能給其他人長點記性。
- 無獨有偶,近日有媒體報道,女子闖紅燈撞車受傷被定全責!交警:“為什么汽車一定有責任呢?”
5月10日,“警民直通車-上海”發布一則視頻,一女子騎電動車闖紅燈左轉撞上一輛正常直行的出租車。
交警判騎電動車女子闖紅燈全責。
由此可見,電動車闖紅燈與汽車發生碰撞時,一般情況下,電動車闖紅燈需承擔全部責任。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汽車也有違法行為,責任劃分會更復雜。
一般原則,如果電動車闖紅燈,而汽車沒有違反任何交通法規,電動車通常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汽車也存在違法行為,如超速或未按規定讓行,責任劃分會更復雜。電動車仍需承擔主要責任,但汽車可能需承擔次要責任。責任比例通常為電動車70%-90%,汽車10%-30%,具體取決于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
此外,法律上非機動車和行人被視為弱勢群體,即使電動車闖紅燈,汽車一方可能仍需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賠償通常由汽車的交強險先行賠付。
總之,處罰的意義在于警示違法者,而不是包庇,這樣做有助于讓違法者規避心存僥幸,讓所有人都能夠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真正做到文明出行!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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