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增加用地、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近日,《烏魯木齊市鼓勵新建獨立式公共停車庫建設用地管理的九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通過加強用地保障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
《措施》由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和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聯合制定,自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市政交通規劃科副科長張揚介紹,《措施》包括強化規劃引領、鼓勵綜合開發利用、加大用地供應、細化土地供應方式和規范產權登記手續五個部分九條內容。
其中,在鼓勵綜合開發利用方面,《措施》規定,單獨新建50個及以上泊位的獨立式公共停車庫,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20%。
在加大用地供應方面,《措施》規定,結合城市更新改造,積極增加獨立式公共停車庫用地,補齊區域內停車不足的短板。3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塊(含城市邊角地、收儲用地、閑置地)可優先保障停車需求,鼓勵建設立體停車庫,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沈燁表示,該《措施》旨在合理配置停車設施,提高空間利用效率,推進建設用地的多功能立體開發和復合利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獨立式公共停車庫建設,以此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助力烏魯木齊市邁向更加宜居、宜業、宜行的新階段。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烏魯木齊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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