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母親的說法上來看,他們家也不是不愿意掏錢,但18萬的費用,需要一個具體的明細,希望俱樂部能給列出來
其次,張卓毅家也不是不愿意掏轉會費,之前他們家從別的球隊轉過來,居然也花了2萬,所以說網上講什么張家是要占便宜,不想掏錢的說辭是站不住腳的
其實,這個費用應該也不會低的。我朋友的孩子踢球四年,換了好幾個俱樂部,現在一周四練,技術一般,大課一般100,一對6到要200,一對二那種要400-500,而且,那些教練也就是最多踢過中甲那種。相比視頻里的一天500,包吃住,還要去德國,日本,還要去見貝克漢姆。媽呀,見個貝克漢姆都值10萬了。這賬挺簡單的,怎么算不明白呢
但對于未成年的培訓協議或青訓合同,一旦涉及到違約金或限制自由轉會的權利,FIFA會認定合同非法無效,并進行處罰。中國足協作為FIFA成員,所定規則不得與FIFA總則違背,否則可進行處罰
單只聽一面之詞肯定是有所偏頗。另外,這事情本身就是個商業問題,沒道理裹挾母愛什么的,那就沒法去討論了,母親怎么做對孩子都是好的。但從大眾眼中她這么做對嗎,自有公論。不是所有母愛都值得被歌頌(慈母多敗兒不少見)
自由流動,有利于有天賦的找更好的球隊,有利于暫時打不上主力的找適合自己的位置有利于好的青訓機構以球員為中心。體育相關部門這么多年默許這種情況,是因為大部分資源在他手里,他決定這個錢/場地/學位怎么花,肯定是有關系的。西班牙是根據俱樂部的人頭補貼,可能等級不同補貼不同
如果是孩子說要走,在那里心情不好不開心,我想我也會想盡辦法讓孩子走的!至于這個賠償金協商不成就借錢給,畢竟簽了合同,一年時間在這里吃住,還被安排帶國外比賽,還引見了貝克漢姆見面!總之就是理解孩子家長保護孩子的行為,也支持!但是賠償金其實并不多,應該給
其實,這件事很少人討論的是對青少年,尤其是從事專業體育項目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護。每個人都是從青少年成長起來的,很多人青少年時期的的心理創傷對其一生都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很多時候青少年和成人必須用不同的方式或者規則區別對待
足球行業是社會的縮影, 好不容易有點起色,主管部門應該對目前全國開花的社會青訓事業有規范、引導,政策公開、透明。目前看起來雙方都不滿意,合同咋簽的?外人都不清楚。應該借此機會 規范,流動才有活力,機構付出了也要有回報。
我肯定希望青訓越來越好,但是我們的青訓不能建立在無視青少年身心健康,無視家長監護人權益的基礎之上,小小年紀背井離鄉,小小年紀被長期協議鎖定自由,如果用這些換取青訓的發展,作為球迷,我寧愿中國足球順其自然的發展。現行的青訓制度就如同舊社會的家奴制度,甚至都不會給家長一分錢。
其實嗨球沒有必要卡別人去踢校園足球,一個人降低到更能接受的補償價格,另外擔心小球員走職業的話,再簽個補償協議就是了,保障嗨球未來的收益。所以沒必要搞得這么僵,目前是個雙敗的局面,家長被網暴,嗨球的公益也受損,準備進嗨球的家長也肯定有打退堂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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