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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平平無奇的一瓶止咳水,卻讓村醫涉了大案子,最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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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醫銷售“止咳水”
竟然被判刑
日前,據福清法院通報,福建省福清市某鄉村衛生所經營者和醫生林某,在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4月份期間,先后賣出了3萬包奧亭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以下簡稱“奧亭口服液”)。
不到兩年的時間,他向陳某等4人出售該口服液近200次,共計得款11萬元,從中獲利約5萬元。
我們知道,村衛生所實行基藥制度后,都是零差價售藥,不允許賺取差價。而這四人為何花費萬元,屢次去林某的衛生所買同一種口服液?
說起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想必各位都不陌生,這款藥俗稱“止咳水”,主要用于治療咳嗽,且具有鎮靜作用,可以說是基層常用藥。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此藥中含有可待因、麻黃堿等成分,長期服用可具有類似毒品的成癮性。
隨著國家對毒品打擊力度越來越大,一些毒癮患者難以買到傳統毒品,便將目光瞄向含有成癮成分的藥品。而一些基層醫務人員從中看到“商機”,利用工作之便購進含可待因成分的藥品,并出售給吸毒人員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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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村醫被判刑、罰款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應當明知或明知該口服溶液能使人產生癮癖,仍在日程診療過程中,違反精神管制藥品的管理規定,明知對方系吸毒人員的情況下,以違規開具處方或未開具處方的方式,數百次販賣給其吸食,犯罪隱蔽性強,社會危害大,影響惡劣。
林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以牟利為目的,多次非法向吸毒人員販賣國家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
此后,林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是,福州中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上述處罰成立。
這位村醫為了蠅頭小利,非法出售管制類精神藥品,不僅要面臨牢獄之災,還要被罰款,可謂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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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先例,多名村醫被判刑
無獨有偶,在福建省漳州市,也有12名基層醫生同樣因為販賣該種口服液,最終被判刑!
這12名基層醫生,在福建省漳州市城區、鄉鎮、農村各自經營的診所或衛生室內,多次向吸毒人員出售可待因口服液,次數為4次至375次不等,得款在2150元至110957.8元之間。
其中,村醫張某某情節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而13名被告人(包括11名基層醫生),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此外,還有不少案例顯示,有村醫由于向吸毒人員售賣鹽酸曲馬多片、地西泮片、阿普唑侖片等精神管制藥品,而被判刑、罰款。
細數這些案例,村醫之所以會與販毒行為沾染上關系,都是因為他們違規銷售精神管制類藥品。
管制類精神藥品作為一種特殊的處方藥,此類藥物經國家嚴格管理并專門納入管制類相關藥品目錄予以明確,隨意出售此類藥物已經違反了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法規,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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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這些藥品千萬別亂開
國家列管的藥用類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具有藥品與毒品雙重屬性,長期服用會形成癮癖。作為處方藥,這些藥物的用量有著嚴格的限制,村醫千萬不能隨意銷售!
國家禁毒辦也曾發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知識掛圖,介紹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主要形態、藥用價值和濫用危害。下圖供廣大村醫學習,歡迎分享給身邊的朋友!
素材來源:福清法院、國家禁毒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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