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張文凌)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了《云南省學校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通過審議,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訂在責任劃分、防控機制、社會協同等方面有顯著突破,直面溺水高發、食品安全、心理危機等痛點,助力校園安全治理從“碎片化”向“系統化”轉型。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安全工作,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建立由教育、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20多個部門和群團組織組成的風險防控協調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安全工作,共同維護學校安全,強化了跨部門協作的剛性約束。
同時,《條例》還強化技術防控。明確學校加強安全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安裝緊急報警裝置,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緊急報警裝置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接入本系統報警或者監控平臺。
針對食品安全痛點,《條例》要求,供餐單位、學校食堂要明廚亮灶,通過視頻、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公開食品加工過程。引入第三方經營的食堂需建立信用評價體系,違規者立即清退。中小學校要成立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落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由于云南水系復雜、溺水事件時有發生,《條例》要求水行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草等8個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易發生學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湖泊、溝渠、壩塘、景觀池、礦坑、水庫、排污池、生產性水塘等危險水域進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巡查管理。同時,鼓勵學校開設游泳課程,提升學生自救能力,將技能培養納入防控體系。
此外,《條例》還新增了網絡沉迷、反詐防騙等教育內容,將實驗室病原微生物管理納入規范,體現對新型風險的預見性。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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