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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君按:怎樣才算是一名好編輯?保質保量完成社里下達的任務?做出百萬級暢銷書?簽下知名作者?……在美國著名文學編輯羅伯特·戈特利布看來,編輯不用擁有某種獨特的、復雜的天賦,但要有能力、肯努力、有激情、敏感、充滿善意。在“出版業遠比過去復雜、激烈和狂熱”的當下,羅伯特·戈特利布對編輯職業的看法及其從業經歷,或許仍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巴黎評論·出版人訪談》聚焦偉大作家們的幕后推手,7位著名出版人詳解出版/編輯的藝術,呈現近一百年來英語世界文學出版業的整體景觀和豐富細節。
(圖源當當網)
《巴黎評論·出版人訪談》
作者:美國《巴黎評論》編輯部/編,彭倫/譯
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九久讀書人
出版時間:2025年4月
這本書里,金句隨處可見。
美國新方向出版社創始人詹姆斯·勞克林(James Laughlin)說:“出版業沒有倫理可言。這種事(商務君注:指作者被高版稅挖走)天天發生。”“我們是在一個很不完美的出版業里,不能指望那些以出版為生的人,像我這種不靠它賺錢的人一樣做幾乎不可能的事。”
格羅夫出版社掌門人巴尼·羅塞特(Barney Rosset)說:“如果你想成為出版人,你應該繼承一大筆錢。如果繼承不到,那應該娶一個非常有錢的姑娘。最好兩全其美!如果兩者都沒有,那就忘了這件事。”
法勒-斯特勞斯-吉魯出版社掌門人羅伯特·吉魯(Robert Giroux)說:“出版人的工作是,如果他找不到一部杰作出版,至少要避免出版垃圾。”
作家、編輯戈登·利什(Gordon Lish)說:“我認為,只要一個單詞、一口呼吸、一個轉身,就可以創造出崇高。我改稿時可以做到。”
而其中對美國著名文學編輯羅伯特·戈特利布(Robert Gottlieb)的訪談,以作者們的評論和戈特利布的回應的形式,展現了這位“天才捕手”對編輯工作的理解和從業多年的經驗總結。
羅伯特·戈特利布(圖源百度百科)
(為方便閱讀,商務君僅保留了戈特利布的回應,并對書中原文做了刪減和編輯加工)
“編輯不應該編輯一本他不喜歡的書”
作家需要的第一件事,聽上去好像是太基本的事,可你會驚訝地發現在出版界,這并非基本能做到的事情——那就是迅速回復。他們一寫完新書書稿,投進郵箱,就會陷入一種情緒和精神亢奮的忐忑狀態,直到收到編輯的消息,讓他們等待簡直就像虐待動物。我很幸運,因為我恰好閱讀速度很快,基本上總是能連夜讀完一部新書書稿。而且每當我收到我編輯過的作者寄來的新書書稿,我總是非常好奇,想知道他或她這次寫了什么。總之無論是否容易,你的第一任務就是迅速而誠實地答復作者——當然,要講究策略,態度溫和。
我年輕的時候花了不少時間才搞明白,哪怕是成熟、有經驗的作家,都可能把情緒轉移到我身上。當然這情有可原:因為是編輯認可或拒絕書稿,甚至某種程度上控制了作者的錢袋子。這是一種困難重重的關系,因為它可能導致關系幼稚化,進而導致怨恨。總之,編輯既要體現出權威感,又不能有占有欲和控制心,這樣才能維持好與作者的關系。
對某些作家來說,編輯提供的某種解決方案是沒用的。比如我在《紐約客》時要發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小說,碰到一個情節問題或者標點問題,如果解決辦法是她自己提出的,就會很奏效。如果是我提出的,她從來不采納。另一個作家可能會說,你光跟我說這個詞用得不對是沒用的,你得告訴我正確的詞是什么。
當然,我這輩子也花了很多時間與一些本來就寫得很差的作家合作。我改過的句子比大多數人一輩子讀的都多。我記得多年前,我和邁克爾·科達常常一起整頁整頁地寫別人的小說。有時候問題就是解決不了。有些書無論怎樣就是差口氣,要么是因為構思本來就是錯的,要么這個構思讓那個作者來寫是錯的,要么是那個作者就是差。然后書評人就說,這本書缺的是一個好編輯。但這樣的書通常已經是經過最多編輯加工的了。
作為編輯,你的工作是看出這本書需要什么,但這得由作者提供。你不應該說,在某個節點派他去香港,讓他愛上一條可卡犬。你不是說這話的人。你應該說的是,這本書在這個地方缺點什么——它需要爆發,需要方向,需要興奮。每當有人對我說,哇,你點子真多,我都竭力解釋不是我點子多。我只是具備我這種工作必需的一些其他素質。我對自己的定位很滿意,這解放了我。有些編輯總是慚愧自己不是作家。我能寫得很好——任何受過教育的人都可能寫得很好,可我不喜歡寫作:寫作是非常非常難的,我不喜歡寫作這種行為。而閱讀就像是呼吸。
許多人有一種庸俗的看法,以為作家和編輯互相掐脖子,關系是對抗性的。那是瘋話。編輯不應該編輯一本他不喜歡的書,因為編輯的工作就是把一本書在它本色的基礎上變得更好。如果你把一本書變成不像它本來面貌的另一本書,結果注定是災難。
“當編輯,你得先是一個讀者”
要是有人說我好話,白紙黑字印出來,那當然讓人愉快。可實際上,這樣美化編輯的做法,像美化我這種極端的例子,是無益的。編輯和書的關系應該是看不見的關系。比如,任何一個讀《簡·愛》的人最不想知道的就是我這樣的編輯說服了夏洛蒂·勃朗特,應該讓第一任羅切斯特夫人投身火海。
有許多人通常不考慮的事情會影響閱讀體驗。比如你如何寫小說的結構——是把它分成章節,還是不間斷地寫下去,要不要給章節起標題……多年前我編過一部精彩的小說,J.R.薩拉曼卡的《莉莉斯》,后來被拍成票房大賣的電影。這本書有力量、感人,主導整本書、推動情節發展的人物叫莉莉斯,但她在前六七十頁根本沒有出現。我不記得原來的書名叫什么,但我建議薩拉曼卡,把書名改成《莉莉斯》,因為這樣一來,在開頭莉莉斯沒有出現的時候,讀者會對她有所期待。所以你只要改一下書名,就能制造出一種本來沒有的張力。
你只能忠于書。假如你忠于書,當書中好像有什么異樣的時候,你就會感覺受傷。你對書越是忠誠,就越是難以忍受其中的錯誤。我讀書稿非常快,一拿到就讀。讀第一遍通常不會拿鉛筆,因為只是讀個大體印象。快到結尾時,我會打電話給作者,說我認為寫得很好(或者其他評語),可這兒那兒還有問題。在那個階段我只知道自己是這樣想的,但還不知道緣由。然后我再回過頭去放慢速度讀第二遍,找到我有負面印象的地方,做好標記,琢磨問題所在。通讀第二遍時我就會考慮解決辦法——也許這里要擴充,那里寫得太過,反而顯得不清晰。
編輯工作要求你始終保持開放心態,始終善于應變。比如,控制好你自己,別要求作者寫某一類的書,這是很重要的。有時這很難做到。你喜歡某個作家的某本書勝過他的其他書,這是難免的。但是當你在編一部書稿的時候,不能讓這種傾向影響你。你得進入那本書,盡可能使它完美。如果沒有這種精神,就不應該編輯這本書。
編輯工作其實就是把任何一個好的閱讀者所具備的常識運用到書稿上。這就是為什么當編輯,你得先是一個讀者。這是頭號條件。因為即使你能具備所有編輯工具,假如你不是投入的讀者,就不能感知問題所在。我是一個閱讀者。閱讀就是我的生活。說真的,我到大約四十歲的時候才有一種驚奇的發現——聽起來很傻——我突然意識到,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會不假思索地認為閱讀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我以前不知道。甚至不知道我想過這個問題,這對我來說太初級了。
編輯必須無私,但也必須有主見。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或者過分緊張,不表達自己的意見,那對作者有什么好處?我記得編約翰·契弗的某本書時,我覺得結尾有個小問題。一開始我自問你算老幾,竟然想告訴約翰·契弗改寫小說結尾?但我又想,不對啊,是他選擇我做他的編輯,我不能因為膽怯而隱瞞我的想法。我又不是強迫他做什么事情。我可以說,這是我認為不妥的地方,但接不接受我的意見取決于他。果然,他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解決了這個問題。
“出版業遠比過去復雜、激烈和狂熱”
在《紐約客》工作了那些年之后,我發現做圖書編輯和做雜志編輯的確是非常不同的。圖書出版中,編輯和作者的目標是一致的:把書做得盡可能好,賣得盡可能多。而對一份雜志來說,那是另一碼事。當然,雜志主編也想要刊載的文字盡可能好,但他想要的是盡可能適合雜志的好,而作者要的是作品的完整。雜志的作者永遠都能撤稿,但基本上是主編說了算。而在出版社,編輯是作者的仆人,如果我們為作者服務得不好,他們就離開我們。
另一個區別是圖書出版社怎么樣,跟總編輯的個性關系不那么大。一家好出版社是由一個個品位獨特、個性獨特的編輯組成的,他們貢獻出不同的圖書,構成出版社的書目。雜志則不然,某種意義上是其主編的延伸——體現了他的興奮點、觀點,或者那個惡心的詞——愿景。我在《紐約客》共事的編輯們本質上不是組稿編輯,而是負責流程的編輯。只有主編有權決定要什么文章。
雜志只能這樣運作,因為一本雜志必須保持它的個性。雜志的訂戶、廣告商和老板有權要求每個星期或者每個月拿到的雜志是符合他們期待的面貌。如果有人因為喜歡《經濟學人》雜志而在《經濟學人》投放廣告,然后他有一天打開一期《經濟學人》,看到刊登他廣告的雜志內容更像是《花花公子》,他不會開心。反之亦然。出版社的回旋余地大得多,因為購買其出版物的人是不固定的。沒有人會每年買一百五十種克瑙夫出版社出版的書。有人買《跟羅茜一起學做菜》,有人買科馬克·麥卡錫的書,有人買《豬小姐生活指南》,有人買《奧杜邦東部野花指南》,有人買《人怎樣死亡》,但我們不會買全部。這也說明身為圖書出版人,你根本不怎么想到那些盯著你在出版什么書的人——只要你的出版社是盈利的,沒人會抱怨今年的書目似乎和去年的很不一樣。話說回來,我也從未在經營不善的出版社待過。我估計假如你出版的書內容差勁,你們每年虧錢,就會疑心身后總有尼斯湖水怪跟著。
編輯行為的驅動力是什么?就我來說,我知道不僅僅是文字。無論我看到什么,遇到什么,我都希望是好的——無論是你穿的,還是餐廳怎樣布置你的餐桌,舞臺上有什么演出,昨晚總統說了什么,或者兩個人在公交車站交談了什么。說真的,我不想干涉它、控制它——我希望它是有效的,讓人滿意的,希望它以恰當的形式呈現出來。如果我沒有進入出版業,我可能會做心理分析師;如果我徹底信猶太教,也可能當拉比。我好像根本管不住自己把事物變好、好上加好的沖動。所以能為這種心理找到有益身心的出口,我大概算是幸運的。
這么說好像我毫無感恩之心,但我獲得的認可之多超過任何人,只要他們做的不是管理聯合國這樣的工作。我問過自己,為什么我干得這么好?真的不知道。我曾覺得自己是個騙子,因為我獲得這么多成功,卻沒做什么,配不上這樣的成功。后來我明白了,做編輯你不必非得是個天才,做出版人你不必非得有激發作者靈感的才能。你只要有能力,肯努力,有激情,敏感,充滿善意。這些并非稀有的品質,不值得稱道,就看你是否與生俱來,幸運與否。這就是為什么你從職業生涯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都可能是一個好編輯;你不用擁有某種獨特的、復雜的天賦。
但出版業在許多方面已經改變,其中一個變化是今天許多編輯不編書。有的編輯只負責簽版權,他們有助理編輯或編輯助理做實際的編輯工作。我在出版業成長的那些年,編輯通常都會自己負責他們簽下的書的編輯工作,或者與某個能夠幫助他們的人一起做,即便是出版社負責人也是如此。現在的分工分散得多,出版業也遠比過去復雜、激烈和狂熱。
另一方面,你也得記住,我所回望的這個所謂黃金時代,在阿爾弗雷德·克瑙夫這樣的人看來是懶漢的時代,比不上戰前的出版業,那才是他們眼中的黃金時代。所以到了某個時候,你得面對自己已成老家伙的現實——你無法分辨是不是時代精神真的變壞了,或者就是你落伍了,與時代精神脫節了。
*原載《巴黎評論》第一百三十二期,一九九四年秋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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