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愛泗洪
編校 | 劉婉兒 審核 | 陳寧 馬響響
近日
宿遷印發《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動態調整機制優化有關政策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提到
父母、子女之間
可互助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支付購房款
繼續執行春節期間
市民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惠民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齡上限
更多政策內容
一起來看《通知》詳情
為進一步提振住房消費,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宿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規〔2023〕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宿遷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和住房公積金資金狀況,實施住房公積金動態調整機制,優化有關政策。
一、提取政策
(一)實施家庭代際互助購房動態提取政策,未婚子女或其父母購買自住住房的,父母、子女之間可互助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款。
(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留存標準,取消原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保留月繳存額6倍的限制。
二、貸款政策
(一)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動態調整機制,從傳統定額模式向靈活調節模式轉變的動態調整機制。在具體政策出臺前,繼續執行春節期間市民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惠民政策,即繳存人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單繳存人、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60萬元、80萬元;具有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繳存人,在此基礎上分別再提高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同時,擴大政策適用范圍,由原一手房貸款擴大至所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齡上限,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5年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齡上限由不超過原法定退休年齡5年調整為10年,同時借款人的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70周歲。
三、相關要求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對相關政策進行深入研究,明確政策執行的具體標準、業務流程和管理要求,同時,加大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確保政策盡快落地見效。
宿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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