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中考是莘莘學子
人生中的重要時刻,
安靜的環境對他們至關重要。
為確保2025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中高考期間考生能不受干擾,
達州市發布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通告,
這些要求需牢記
為加強高考、中考期間(2025年5月31日至6月14日)噪聲監督管理,有效防止和減少噪聲擾民,確保高考、中考學生有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辦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區各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個人應對其使用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施設備進行改善或整治,確保環境噪聲排放達標。商業經營活動或工業生產中使用的設施設備,噪聲排放不符合國家規定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家庭使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和住宅裝修時,應當控制音量和使用時間,防止噪聲干擾周圍居民生活,影響學生的學習、休息。
三、中心城區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考場)附近的餐飲業、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機械修理和金屬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業等,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確保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凡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一律停止營業。
四、中心城區商業經營或營業性宣傳、慶典等活動,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大功率音響設備或采取其他產生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五、在中心城區街道、廣場、公園(游園)等公共場所從事娛樂、露天歌舞、集會、鍛煉等群體性活動中使用音響器材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控制音量,禁止使用影響考生正常生活、學習、休息的超標噪聲源。
六、嚴格控制機動車噪聲污染,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市區禁鳴喇叭規定,嚴禁機動車輛夜間在居民集中區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運輸裝卸作業。
七、中心城區各建筑工地或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環境噪聲防治措施,嚴格控制環境噪聲。高考、中考期間,每天12:00至15: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和建筑室內裝飾裝修作業。6月7日至6月14日,中心城區居民集中區和各考場(點)200米范圍內,嚴禁建筑施工、建筑室內裝飾裝修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會造成噪聲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須停止施工。因搶修搶險作業、生產工藝要求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證明有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除外。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環境噪聲污染行為進行監督。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管執法、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文體旅游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舉報、投訴電話如下:
市城管執法局:12345,達川區城管執法大隊:5188801;
市生態環境局:12345,通川生態環境局:2382084,達川生態環境局:7232969;
市公安局:110、2123310,通川區公安分局:2122209,達川區公安分局:2122119;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143770;
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12345,2142411。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達州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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