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溥儀的大名在中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作為最后一個末代皇帝,溥儀的結局算是最好的,沒有家破人亡,在新社會還過上了新生活。
1962年,經人介紹他認識了護士李淑賢,對她一見鐘情,很快兩人就正式結為夫妻。
雖然婚后兩人的矛盾不少,但感情是越來哦越好的,可惜這段婚姻才維持了5年。
不過溥儀給李淑賢留下了一筆豐厚的遺產——《我的前半生》版稅,可是因為這本書,李淑賢也打了10年的官司。
末代皇帝和他的最后一任妻子
1962年,溥儀已經在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工作了將近一年,生活得也算是愜意,每天他都很感謝新政府給予他的新生。
雖然生活比起紫禁城時清貧了很多,但他這樣出身的人能夠在新社會中平靜活著、正常工作,已經是極度幸運的了。
不過一個人生活久了,他心中也生出一些愿望——如果能再結婚,身邊有個人陪伴就好了。
縱觀他的前半生,身邊的人不少,但每一段經歷都充滿了坎坷。
1922年,15歲的溥儀被帶到一個房間,那時他還是紫禁城里的皇帝,盡管外面已經戰火紛飛,在紫禁城中他還有著皇帝名頭,依舊享受著一定的權力。
于是在他到了結婚的年齡之后,宮里就開始張羅選妃的事宜了。那天太監們拿著一碟照片放在他面前,請他在喜歡的女孩照片背后做下記號。
他看著照片上的女孩們,選定了一個叫文繡的女孩,這原本是選皇后的流程,溥儀選了文繡,那文繡就是皇后了。
不過這事沒到最后誰也說不準,果然端康太妃建議他再看一下一個女孩的照片,溥儀看了之后馬上就中意她了,這就是后來的皇后婉容。
原本原定當皇后的文繡成了淑妃,也一同接入宮中。
妃子們進宮后,溥儀的成人生活正式開始了,他對美麗、會說話的婉容非常滿意,萬千寵愛于她一身,對文繡等妃子比較冷淡。
后來馮玉祥進京,驅趕溥儀等人從紫禁城中搬出來,他們寓居天津的醇親王府中,溥儀也是和婉容形影不離。
因為常年受到冷落,又接觸了新思想,淑妃文繡在妹妹的幫助下離開了溥儀,并且請律師協商與溥儀離婚,是民國第一個離婚的皇妃。
這份勇氣實在可嘉,但對于溥儀來說是莫大的恥辱,皇帝的權力沒了,連妃子都能跟他提離婚了,此后他的心情就變得很差,對婉容也不再是從前的溫柔。
這態度一變,婉容也在旁邊人的攛掇下與溥儀的侍從發生了關系,還懷孕了,這更是把溥儀的臉面按在地上摩擦。
以至于后來溥儀從東北逃走時都沒帶走婉容,當然這不僅是他恨之深切,很大部分原因是他身邊有了更好的陪伴——福貴人李玉琴。
雖然李玉琴是在關東軍的許可下才納的,到那時至少她是個中國人,不是于關東軍希望他納的日本女人,后來他被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李玉琴還多次探望他,還與他在獄中同居。
然而這樣感人肺腑的感情在他還沒出獄前就結束了,1957年李玉琴提出離婚,次年就和工程師黃毓庚再婚了。
1959年溥儀作為第一批被特赦的戰犯的第一個,終于能進入新社會正常生活。
雖然要面對的困難不少,但他的兄弟姐妹接納了他,讓他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國家也給他安排了工作,一切都在向好發展。
只是,一個人生活確實容易寂寞,毛主席和周總理在會見他時,聽到他略帶羞愧地說出這個愿望時,哈哈大笑,說:“結婚是可以的,可以考慮,但是不要馬馬虎虎,要好好考慮。”
得到兩位備受尊敬的領導人的同意,溥儀一直懸著的心終于放下,身邊的人聽說他想再找,于是紛紛給他介紹,李淑賢就這樣進入了他的生活。
為了遺產打十年官司
李淑賢是人民出版社的編輯沙曾熙介紹的,在見面之前,她并不知道相親的人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末代皇帝溥儀。
直到見到人之后,她才知道眼前這個帶著眼鏡、藍色中山裝的儒雅男人就是溥儀。
溥儀一見到她就十分熱情,起身迎接、端茶倒水,主動搭話,讓李淑賢印象非常好。
其實李淑賢也結過兩次婚,她的家境不好,成長經歷也很坎坷,但在這位末代皇帝面前,她沒有感覺自卑,兩人平等地對話。
“你看起來就是個老實過日子的人,我很喜歡,而且你是個護士,我曾經也很想做相關的工作,我們非常有緣分。”
為了和李淑賢見面,溥儀還經常到醫院去找她,一來二去,兩人的感情急速升溫,兩個孑然一身的人找到了互補的另一半,自然是干柴烈火,很快他們就領取了結婚證,正式結為夫妻。
不過閃婚也有一定的弊端,當濃烈的激情褪去后,生活的真相也逐漸浮現。
李淑賢發現溥儀竟然在偷偷注射一些藥物,維持自己是個正常男人的功能,身為護士的李淑賢一眼就看出了是什么,立馬瞪大了雙眼。
“你,你的意思是,我們永遠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了嗎?”意識到溥儀的能力有問題,李淑賢感覺天都塌了,立馬要求離婚。
溥儀不斷道歉,但就是不同意離婚,讓李淑賢很郁悶,后來周總理聽說他們鬧矛盾,就以自身安慰道:“我不是也沒有孩子嗎?但沒關系,全中國的孩子都是我的孩子。”
聽聞周總理的話,李淑賢才想通了,不再執著于孩子的事情,安心和溥儀過日子。
萬萬沒想到,結婚沒幾年,溥儀的身體就頻繁出問題,尿毒癥、貧血性心臟病等病痛纏繞著他,最終在1967年溥儀去世,享年61歲。
溥儀離世后,李淑賢多次搬家,但她并沒有再婚,生活也還算不錯,其中有一進項是溥儀留下的遺產——《我的前半生》的版稅。
這本書原本是溥儀在戰犯管理所時在溥杰的幫助下寫的回憶錄,作為灰皮本在特定的領域內傳閱,后來國家宣布將其出版,讓大家都能看到那段歷史。
于是人民出版社的編輯李文達就接下了修改出版的擔子,但仔細看后他發現錯誤、邏輯不通的地方非常多,于是他整理資料,在灰皮本的基礎上算是重新寫了一本。
這本書的出版耗費了很多時間、人力,終于在1964年出版,但在出版時經過商量作者一欄只寫了溥儀的名字,實際上是溥儀和李文達合作完成。
然而也就是這個名字,引起了10年的官司。
1984年,有人將將《我的前半生》改編成電影,作為遺孀的李淑賢就繼承了版權,但因為改編的費沒談攏一直簽不了約。
此時李文達跳出來說他也是作者,可以授權改編,由此電視劇《末代皇帝》得以拍攝播出。
這讓李淑賢很是不滿,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確實溥儀是《我的前半生》的唯一作者,后來得到否認,又將李文達告上了法庭。
這場官司持續了10年,直到1995年才做出終審判決:確定溥儀為《我的前半生》唯一作者,李文達只是幫助。
這個判決讓李文達的后人很是不滿,而李文達在兩年前就遺憾離世,沒有聽到最終判決,對他來說,也算是一個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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