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類街采視頻在自媒體平臺上風靡一時,其中一些博主將鏡頭對準了孩子。在北京互聯網法院近日通報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認定街采博主未經孩子和家長同意,將視頻發布于具有商業營銷性質的社交賬號中,此舉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權。
以街采未成年人為主要內容的教育類自媒體賬號不在少數。北京日報記者注意到,相關視頻中,有的是讓孩子進行知識問答,有的則詢問孩子各類稀奇古怪的問題,如“最近有什么煩惱”“700分和700萬如何抉擇”。一些網友夸贊孩子童言無忌,也有一些網友對孩子的穿著、言論等評頭論足。
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的這起案件中,小王是一名重點名校初中生。一天,小王放學時,誤以為教育類博主李某是學校老師,便在校門口接受了李某詢問其學習情況、學校氛圍的采訪。李某沒有經過小王本人及其父母同意,將采訪視頻以《在某市重點中學全靠學生自學?放養式教學?》為標題發布于個人社交賬號中,該賬號掛有商品櫥窗,銷售奧數、英語等教輔圖書。視頻中小王的臉部沒有打碼,點贊、轉發、評論量均過萬。
視頻播出后,引發網絡熱議和大量負面評價,導致小王精神壓力較大,學習狀態也受到了影響。小王父母代為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作為在學校門口開展教育類街訪的教育類博主,明顯知曉小王是未成年人,卻未經小王本人及其父母同意,將小王的采訪視頻發布于具有商業營銷性質的社交賬號中,且該視頻并未對小王的肖像進行模糊、隱匿處理,侵權故意明顯、目的不當。據此,法院認定李某侵犯了小王的肖像權,判令李某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經雯潔介紹,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不成熟,其自我保護能力相對薄弱,易受外界評價影響,依法享有法律賦予的特殊、優先保護地位。上述案件中,商業營銷賬號主體為增加話題熱度,未經同意不當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引發網絡熱議和大量負面評價,侵害了未成年人肖像權。
法官提醒,社會公眾要強化對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將“愛幼”這一傳統美德切實轉化為日常生活實踐。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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