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于上海老人去世堂兄沒權繼承應當充公當地民政局這個事情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祝點贊的朋友今年發大財事事順利!
上海徐匯區一老人在家里突發猝死去世,因為沒有直屬親人所有財產被徐匯區民政局充公。包括名下上海一套房子和430萬存款,堂兄在堂弟去世后打算繼承財產,才發現被民政局充公。
老人在世時一直是堂兄夫妻和兒女扶養老人,最后堂兄把上海徐匯區民政局告上法庭。
最后法庭因為堂兄確實有扶養老人的證據,判決堂兄可以繼承130萬存款。其他房產和存款均無權繼承,堂兄表示不服難以理解繼續上訴。
這名上海的葛老人是一個獨居老人沒有伴侶也沒有子孫,葛老人去世也是堂兄給他辦身后事。
就在葛老人去世后的一段時間,堂兄想到繼承堂弟的財產。但是讓堂兄沒有想到的是葛老人名下的財產已經全部轉到徐匯區民政局。
原來葛老人父母和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已經去世,他又沒有伴侶和子孫。又沒有立遺囑所以沒有繼承人。
民政局認為這是無主之物當地民政局就應該成為遺產管理者,堂兄認為自己跟堂弟有血緣關系有繼承權。
而且堂弟生前也是自己和家人一起扶養照顧,就連堂弟去世后的身后事也是我們給他辦的。自己應該繼承堂弟的所有財產,因此把徐匯區民政局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堂兄表示堂弟生前孤身一人而且身體健康不太好,自己一直擔當起照顧堂弟的起居生活責任。
還有自己和家人經常陪伴堂弟,堂弟生病有什么不舒服也是我們帶他去看病的。而且自己還有證據證明。
法院考慮到堂兄說的均為實事而且有充分的證據,考慮到原告堂兄一直以來對于堂弟的扶養時間,和扶養程度等均是事實。
酌情判定徐匯區民政局和堂哥均可分得葛老人的遺產,其中房子歸徐匯區民政局所有。另外的130萬元存款給葛老人堂哥作為這些年對葛老人的扶養和照顧補償。
堂哥在法庭上表示無法理解,堂弟生前死后民政局都沒有對堂弟做出任事情,民政局沒有理由和權利獲得堂弟房子。
堂哥對于判決不服表示繼續上訴,但是就在他們夫妻整理堂弟房子遺物。無意發現堂弟居然還有一本存折里面有300萬存款。
那么堂弟存款一共加起來應該是430萬,堂兄認為民政局隱瞞了堂弟部分遺產。將民政局另外再告上法庭。
法庭上民政局認為既然葛老人無繼承人,又沒有立遺囑就是無主之物。不管有多少遺產都是歸民政局所有。
堂兄也提出來靈魂拷問,假如堂弟不是有430萬存款而是有430萬欠款。民政局要不要幫他還這些欠款?
法官認為如果去世人沒有遺產繼承人也沒有親屬欠銀行的錢只能一筆勾銷。堂兄又問如果他不是欠銀行,而是欠網貸或者金融公司呢?
法官回答去世的老人不存在以上所說問題,原告分得的遺產數額與其照顧程度相適應,最終駁回了其再次繼承這筆遺產的請求。
這個事情在網上引起巨大爭議,網友說親人兄弟之間爭遺產見得多,民政局爭別人的遺產還是第一次聽。
有廣州的網友表示就是欺負人家不懂法,按照法律不是有第一順序,第二順序繼承人嗎。直屬親人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堂兄應該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吧?
我們廣州這邊搞拆遷我爺爺的一個宅基地要一大堆人簽字確權后才能拿到錢。開發商的律師說必須所有繼承人都要全部簽字確權。
而老人去世后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而且堂兄是有血緣關系也起到了扶養義務應該有繼承權利吧?
有網友表示中國自古幾千年以來,自己的宗親都是有繼承權利到了現在怎么就變成這樣。這打破了中國人對于繼承幾千年的認知。
有人說許家印欠了兩萬多億如果所有親人都放棄他的財產繼承,是不是就不用還這個錢?許家印的老婆孩子手上還有500多億是不是就屬于他們自己的財富。
有人說看到網上曾經有一個這樣的案例,有一名男子意外去世欠了銀行幾千塊錢。銀行行長親自去找他80歲的母親要債,那么欠的錢要還多的遺產就要充公?
有人卻認同這樣的判決按照國家法律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和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孫子,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堂兄弟確實沒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民政局也是公事公辦。幸好堂哥還在堂弟生前扶養過堂弟,拿到了130萬補償已經非常不錯了。
也有網友反駁:民政局也太不厚道了隱瞞了300萬存款,而且老人還有沒有其他財產被隱瞞還不知道?
自古以來人死了誰披麻戴孝辦理后事誰就有權力繼承財產,就算充公也不應該民政局啊。
應該把財產歸到個人所在的村委,可以建立一個基金用來幫助村里面有困難的人,或者用來改善村里的環境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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