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李沐子
2025年4月,“廣東廉江一家三口遭同村村民殺害”一案經(jīng)媒體報道后,在網(wǎng)上引發(fā)關注。被害人瀟瀟(化名)的小姑子何女士在網(wǎng)上發(fā)文稱,嫂子瀟瀟帶著兩個孩子一同暫住廉江娘家期間,于2025年3月27日晚上19時45分許,包括瀟瀟、其母親和未滿兩歲的大兒子三人在內(nèi),被同村村民葉某某騎著摩托車持刀沖進家里殘忍殺害。其中萬幸的是,當時不到三個月大的小兒子因在睡夢中,逃過一劫。
6月4日,何女士向潮新聞記者透露,“目前案件已經(jīng)向中院(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材料,但鑒定意見顯示兇手葉某某有精神分裂。”對此,何女士及被害人瀟瀟的家人都無法理解和接受這個情況。
當天,潮新聞記者就該案聯(lián)系了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若非代理人,檢察院不方便通過電話告知任何有關案件的情況,不過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為辦公室工作人員,因此無法了解到案件情況。
與此同時,記者多次撥打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發(fā)稿前,記者致電廉江市公安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案件況她并不了解,建議發(fā)函進一步了解。
根據(jù)被害人家屬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照片顯示,鑒定意見為:一是鑒定診斷為精神分裂癥;二是被鑒定人葉某某在本次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可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被害人家屬提供的鑒定意見通知書 來源:受訪者
被害人瀟瀟的姐姐葉女士告訴潮新聞記者,事情發(fā)生之前,作為同村人,且弟弟葉先生與犯罪嫌疑人葉某某曾是同學,都從未聽說過犯罪嫌疑人葉某某有精神病患病史。“對這個鑒定結(jié)果,我們是不認可不認同的。”葉女士坦言,端午節(jié)后,他們到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了解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回復稱,量刑方面或會因此從輕。
瀟瀟的哥哥葉先生對此也無法接受,“我們可以不要民事賠償,就希望重判兇手。”
根據(jù)被害人家屬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受害者三人均系被銳器(如菜刀)砍擊或砍切。
而關于作案動機,葉女士多次表示,他們與犯罪嫌疑人葉某某沒有任何恩怨,兩家關系此前都還不錯,“但外面什么傳言都有。”葉女士補充稱,葉某某一直都在湛江工作,有自己的私家車,當時是因為掃墓回來村里。據(jù)介紹,葉某某家與葉女士家距離將近300米。“公安機關給我們說,葉某某的作案動機是臆想被他人加害后產(chǎn)生加害他人的念頭。”葉女士說。
就該案,上海靖霖律師事務所黃洪連律師坦言,若兇手確實被鑒定為精神疾病,并被評定為作案時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確會影響量刑,“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黃洪連表示,故意殺人致使3人死亡,屬于犯罪情節(jié)極其嚴重的,正常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極刑的概率是比較大的。“但是該案中兇手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有可能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此外,黃洪連表示,司法機關或者當事人、辯護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或者申請補充鑒定、重新鑒定。
就級別管轄問題,黃洪連解釋稱,法律規(guī)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一審是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所以對應的由地級市的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所以故意殺人罪往往由中院一審,但不絕對。”
(來源:潮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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