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網絡社交平臺在便利人們溝通的同時
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成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
典型案例
近日,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虛構女性身份利用網絡接近未成年女性后實施猥褻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虛構女性身份,利用網絡社交軟件添加受害人為好友后,謊稱高價收購女性貼身衣物,以此騙得受害人信任,之后又以“幫忙試穿”“拍攝效果圖”等話術誘騙受害人拍攝裸照和不雅視頻,進而實施猥褻行為。截至案發,已有三名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受害。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為滿足性欲,利用網絡社交工具誘騙三名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向其發送裸照、視頻等方式實施猥褻行為,其犯罪行為系典型的涉網絡、非接觸型猥褻行為,雖未直接侵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但侵犯了被害人的性權利和性羞恥心,構成猥褻兒童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那么“隔空猥褻”是什么?
該如何定義
且騙子慣用的手法是什么
本期南南為大家科普~
“隔空猥褻”是什么?
“隔空猥褻”是指行為人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以互聯網為媒介,打著“個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誘騙、脅迫未成年人進行“裸聊”,或發送“裸照”“裸體視頻”等的違法犯罪行為。
騙子慣用的手段是什么?
1發送紅包引誘
騙子冒充溫柔體貼的大姐姐(大哥哥),對未成年人關心關愛、噓寒問暖。
取得信任后,會試探性問未成年人“缺不缺錢”“有沒有想買的物品”等,隨后主動提出發紅包給未成年人,但前提是要未成年人提供裸照/視頻。
如果被拒絕,他(她)們會用“裸照又不露臉,誰也不知道,還有錢賺”等話術,打消未成年人的顧慮。
2冒充星探
騙子冒充影視公司星探,通過聊天軟件添加10歲至14歲的未成年人為好友,隨后以招募童星需要面試、檢查身體靈敏度和模仿能力等為由,誘騙未成年人裸露身體和引導拍攝并發送淫穢視頻、裸照等。
3個性交友
騙子打著個性交友的名義,通過微信、QQ、陌陌等網絡社交平臺,以建立戀愛關系為名,誘騙未成年人裸聊、傳播隱私部位照片等。
4在游戲里處CP
騙子通常會找到未成年人喜歡的游戲,在游戲里面認識未成年群體并與未成年群體交往,發展成游戲里的情侶關系。
隨后,他們誘騙未成年人模擬游戲里面的暴露行為或進行大尺度的聊天,最終以威脅將上述內容告訴家長、老師、同學等手段,脅迫未成年人拍攝裸照和視頻。
面對層出不窮的騙術
學校和家長也要高度重視
加強對未成年人教育引導
防范“四區”:
一防青春期知識“盲區”:學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和普法宣傳融入到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家長要對青春期的孩子社會交往情況進行引導干預,不斷提高未成年人心理調節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防上網時信任“誤區”:學校和家長要提醒未成年人在互聯網社交平臺交流時,不要輕易透露自己和家人朋友的個人信息及隱私圖像,在使用社交軟件時要注意關閉定位功能。
三防交流時跨越“禁區”:未成年人線上交友時,在不完全清楚對方底細時,絕不能輕信對方花言巧語和利益引誘的信息,要主動提高自己辨別是非和防范侵害的綜合能力。
四防熟悉時奔赴“雷區”:未成年人不應隨意約見陌生網友,如果確有必要,應當要求家長或成年親友陪同。網上交流時,必須堅決拒絕發送任何關于個人隱私、視頻、照片等的要求。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南充公安溫馨提示:
網絡上的人設和身份都存在虛假的可能,在網絡中交友更需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遇到不合理或者讓自己難為情的要求應當果斷拒絕,不要隨意拍攝、傳送隱私內容,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或威脅。
編 輯:江貞蓓
審 核:劉 柳
審 定:張文敏
來 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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