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奚偉
近日,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分局交通管理大隊二中隊漢口北執(zhí)勤點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司機駱某某將面臨禁駕、行政拘留及罰款的“三重”處罰。
6月3日晚,黃陂交警二中隊漢口北執(zhí)勤點在環(huán)湖路設立酒駕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排查。“停車,接受檢查!”20時許,一輛營運車輛經(jīng)過檢查點時未停車接受檢查,企圖蒙混過去,民警再三喊話,司機終于停了下來。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初篩,其血液酒精含量達127mg/100ml,抽血檢測結果為121.91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民警經(jīng)過進一步核查發(fā)現(xiàn),司機駱某某駕駛的車輛屬于營運機動車范疇。“我老婆明天要上班,我就把她送回去一下......”面對事實,駱某某對其醉駕行為供認不諱。“這不是喝酒開車的理由,你開出租車更應該知道這一點。”民警嚴厲的說道。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駱某某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5000、行政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禁駕10年、終生禁駕營運機動車的嚴重處罰。
交警提示:營運車輛駕駛員酒駕不僅威脅自身安全,更可能引發(fā)重大公共交通事故。請廣大駕駛員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營運車輛駕駛?cè)烁鼞∈芈殬I(yè)操守,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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